歐盟反壟斷前途不明:窮追不捨的新規與伺機反抗的受懲者
近期,科技巨頭正成為全球反壟斷的重點監管對象。11月10日,中國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就“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公開徵求意見。12月14日,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通知,依據《反壟斷法》第48條、49條,對阿里投資收購銀泰百貨、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和豐巢網絡收購中郵智遞的三個案子,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而在另一邊,美國和歐盟也對科技巨頭舉起了“鐵鎚”。
11月,美國監管部門對Facebook提起反壟斷訴訟,提出該公司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的交易構成了壟斷。12月16日,美國德克薩斯州聯合其他9個州向谷歌發起了訴訟,指控其與Facebook以違法方式合作,違反了反壟斷法。
而在12月15日,歐盟將宣布一項全新制定的《數字服務法案》草案,以加強對科技巨頭的監管,這是歐盟推出《通用數字保護條例》(GDPR)之後的又一重磅法案。
事實上,美國科技巨頭早已成為歐盟的“心頭病”。
反壟斷早已開始
三年前,歐盟針對谷歌發起反壟斷調查。歐盟的這一行動,在當時令全球為之一震。
當時,歐盟委員會指控谷歌“濫用其市場優勢”,偏袒自家搜索引擎上的比較購物平台,並因此對谷歌處以24.2歐元罰款。除此之外,谷歌還必須更改其經營方式,以平等地對待競爭對手的服務。
然而,對於歐洲科技行業的多數人而言,這些變化的影響十分微小。
德國購物網站Idealo的首席執行官菲利普·皮奇說,在他看來,谷歌的壟斷行為幾乎沒有改變。他說,跟谷歌搜索帶來的流量相比,其他渠道為Idealo貢獻的流量已經增加了“五倍”多。
“今年以來,來自谷歌的搜索流量一直低於去年同期的數據。然而,今年的互聯網和電商需求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高。”皮奇說,“這是一個假的解決方案。反壟斷執法,它不起作用。”
谷歌否認了這類說法,堅持表示導向其他類似服務的流量已經顯著提高。歐盟官員也稱,谷歌已經取得“良好”進步。值得一提的是,目前,谷歌仍在歐盟法院就24.2億歐元的罰款進行上訴。
震驚於科技行業日漸膨脹的經濟影響力,歐盟監管機構越來越急切地希望針對“數字守門人”採取行動。所謂數字守門人,即谷歌、蘋果和亞馬遜等運營在線市場的公司,其他公司的業務既依賴於這些在線平台,同時又與這些平台存在競爭關係。
因此,當地時間12月15日,歐盟對美國大型科技公司發起了新的行動——公佈了《數字服務法案》和《數字市場法案》的草案。法案規定,被歐盟視為“看門人”的科技巨頭,如果不公平地偏袒自家服務或不遵守其他義務,可能面臨高達其年營收10%的罰款。
這是歐盟近20年來在數字領域的首次重大立法,意在明確數字服務提供者的責任並遏制大型網絡平台的惡性競爭行為。
其中,“數字服務法案”將試圖闡明互聯網公司在取締非法內容或打擊假冒偽劣產品等方面的責任,且大型公司將面臨更嚴苛的要求。該法案還將針對廣告透明度和虛假信息,制定明確的規則。
目前,大型平台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刪除不合規的產品或內容,若拒絕採取類似行動或未能及時採取該行動,也不會受到多少負面的法律影響。
而“數字市場法案”將試圖對守門人平台施加新的限制。監管機構認為,這些公司也在自己的平台上出售自己的產品和服務;他們利用自身對平台的控制權,潛在地排擠規模較小的競爭對手。
該法案還將針對這些平台製定一系列規則,以便闡明哪些活動是非法的,而無需監管機構展開長時間的反壟斷調查去證明這些活動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另外,針對未來可能“滋生”新守門人平台的不同經濟領域,該法案亦試圖爭取獲得啟動市場調查的權力。
這些規則明顯帶有不平等性,因為它們主要針對的是大型集團。那些被認為過於強大的企業將必須遵守更加嚴格的規則,包括潛在的禁令(比如以穀歌的購物平台為例,即禁止偏袒自己的服務而損害競爭對手),以及迫使亞馬遜等在線平台與規模較小的競爭對手分享商業數據。
據知情人士透露,考慮到這些大型科技公司的規模和影響力,谷歌、蘋果、Facebook和亞馬遜等十分有可能會受到新規定的影響。
彭博社新聞報導指出,這批法案的生效將會對蘋果、臉書、亞馬遜和谷歌等美國的科技巨頭公司在歐盟的運營產生重大影響,甚至可能會使公司出售部分業務或承擔數億美元的巨額罰款。
谷歌公司政府事務及公共政策部副總裁卡蘭·巴迪亞則表示:“這些建議似乎只針對少數具體的公司,且可能會使為歐洲小型企業研製新產品的過程變得更加艱難。”
“在歐盟內部,人們普遍覺得,在線平台已然發展得過於’龐大而難以監管’”,歐盟內部市場專員提埃里·布雷頓說。他甚至提出,若某些大型科技公司繼續違反新的規則,那麼拆分它們在所難免。
歐盟出台新規則的時機也十分微妙。當前,歐洲與美國的關係複雜。一方面,美國也越來越希望對科技領域加強監管。早在去年十月,美國司法部就指控谷歌“為互聯網的壟斷守門人”,以及指控該公司以將競爭對手排擠在利潤豐厚的搜索業務之外,而壓制競爭對手。而今年10月,美國司法部正式對谷歌提起反壟斷訴訟,指控谷歌在搜索和搜索廣告領域從事反壟斷行為
另一方面,在特朗普執政四年後,布魯塞爾希望拜登的新政府可以帶來提振跨大西洋同盟的機會。因此,布魯塞爾會更加小心翼翼,以免惹惱大西洋彼岸的伙伴。
雖然拜登團隊裡的一些新成員勢必會希望保持對科技行業施加的壓力,但拜登新政府如果認為歐盟的新規定是以犧牲歐洲企業為代價,來削弱美國科技行業的話,這些新規定可能會引起華盛頓方面的反對。
而美國的科技公司則十分有可能會在布魯塞爾和華盛頓加大遊說力度,以反對歐盟的新規定。年初的時候,代表谷歌、亞馬遜和蘋果等公司的遊說組織Dot Europe曾敦促歐盟不要要求其成員對他們平台上的所有內容承認法律責任。
但有些觀察人士認為,歐盟的新規定非常重要,因為它們可以建立起一個新的框架,可以允許監管機構不再依賴漫長的法律訴訟,而直接對科技行業進行監管。
“這是一件大事,因為屬於守門人定義的公司將無法在長時間的反壟斷調查中,提出論據來為他們的行為做辯解。”歐盟Dechert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亞力克·伯恩塞德說,“相反,法律從一開始就禁止了部分行為。”
窮追不捨
歐盟的計劃受到多個因素的推動。領先人士開展的一系列研究,大力呼籲監管機構對大型科技公司採取更嚴格的措施,認為有必要製定新的規定來補充反壟斷執法。
歐盟委員會在2019年委託完成的一項報告建議,針對大型在線平台採取更高的證明標準。“在以強大網絡效應為特點的高度密集型市場中……人們可能更傾向於阻止潛在的反競爭行為,並給現有企業施加舉證責任,要求他們自證其產品歡迎競爭。”報告寫道。
在英國,一份由政府委託、前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的首席經濟顧問傑森·弗曼編寫的報告指出,大型科技公司利用他們的市場主導地位,破壞競爭及不公平地提升利潤。英國的競爭與市場管理局希望具有“市場戰略地位”的科技巨頭,能夠遵守針對其占優勢的市場以及“周邊市場”而定制的行為準則。
包括法國和荷蘭在內的著名成員國,已經表示將支持歐盟限制大型平台的努力。在十月份發布的一份聯合立場文件中,這些國家呼籲布魯塞爾的監管機構針對現有的——乃至正在形成中的——“守門人”平台,迅速採取行動,如果這些平台繼續違反規則的話,則可以考慮將其拆分。
歐盟官員已經摒棄舊有的工具,只為能夠更加迅速地採取行動。去年十月,布魯塞爾命令美國芯片製造商博通暫緩與六家電視和調製解調器製造商簽訂的獨家協議,同時監管機構將調查這些合同是否構成壟斷行為。這也是近二十多年來,歐盟首次實施所謂的臨時措施。該措施有權在事情還來得及之前,先暫停涉嫌壟斷的行為。大約一年之後,歐盟才與博通達成和解。
然而,反壟斷執法並非總是這般一帆風順。以穀歌為例。谷歌仍在就三項不同的罰款進行上訴,這幾起訴訟已經持續了多年。谷歌的競爭對手錶示,這種局面不該發生,而且谷歌也是不到最後一刻始終不認輸,同時抓緊一切機會減少自己的不公平競爭行為。
監管機構希望,新的規定可以將提起反壟斷訴訟的流程從數年縮短到數月。一名了解討論情況的歐盟官員說:“未來開展調查的時間不會超過一年。”
歐盟負責競爭和數字政策的執行副總裁瑪格麗特·維斯特格曾提醒過反壟斷流程歷時彌久可能帶來的危害。“令人難過的是,在數字市場上,對市場造成損害只消一點點時間,而恢復市場卻非常非常困難。”維斯特格說,“所以有必要製定新的法規,清楚地說明:’哪些事情你可以做,哪些事情你不能做’。”
科技巨頭的反抗
儘管監管大型科技公司的趨勢越來越強勁,但仍存在一些挑戰可能會阻礙這一努力。首先,科技行業會“殊死抵抗”。去年十月,一份洩露的內部文件顯示,谷歌曾謀劃發起一場針對布雷頓的激進運動。這位歐盟官員先前曾表示,在極端情況下,支持拆分大型科技公司。
谷歌在這份內部文件中,概述了運動的計劃:通過動員美國政府抵制布雷頓,來“提高反對呼聲”,因為谷歌試圖“改變”與即將出台的法規有關的“敘述背景”。
最終,谷歌CEO桑德爾·皮猜向布雷頓道歉,稱這些策略並未得到他的認可,也不能代表谷歌。但是,遊說專家表示,這份文件讓外界得以窺探科技公司為了抵制歐盟的監管,準備採取的一些措施。
科技行業可能會爭辯說,新規定賦予了歐盟太多權力。BSA是一家代表IBM、微軟還有Adobe等公司的大型軟件遊說機構。負責該機構的歐洲、中東與非洲政策的托馬斯·布埃說:“保證公平競爭,這一點也沒錯。但是底線在哪裡?所有這一切看上去都過於寬泛且難以企及。”
他還補充說,新的規定如此嚴格,也可能會扼殺小公司。“規矩越多,越複雜,尤其是對中小企業而言。”
其次,隨著新的立法覆蓋的部門範圍越來越大,歐盟自身內部也可能會產生分歧。有些希望該標準(定量與定性兼具)只約束大型平台,即谷歌、蘋果、Facebook和亞馬遜等;而其他則希望採取更寬鬆一些的標準,如此一來,覆蓋的公司將達到20多家,包括Airbnb和Booking.com。
法案施行仍存變數
而在歐盟內部,維斯特格監督數字技術已有很長一段時間。布雷頓則在去年十二月才被任命為歐盟委員會專員。維斯特格和布雷頓之間也關係緊張。名義上,維斯特格在歐盟委員會內部要比布雷頓高出兩個等級,但布雷頓近來在數字議題上出盡風頭,一定程度上引來科技巨頭監管負責人之爭。
“監管目標眾多以及特定政策工具管轄權的爭奪戰等等,可能會導致這一切陷入困境。”Cleary Gottlieb的競爭合夥人尼古拉斯·利維說。Cleary Gottlieb這家公司曾代表過谷歌和其他大型科技公司。
但是,即便歐盟內部在立法草案上能夠達成共識,新規定仍需提交歐盟部長理事會和議會進行討論。批評者擔心,新規定可能會被削弱,最終仍將缺乏有效實施的動力。
立法草案一旦提交至歐洲議會,保加利亞的歐洲議會議員伊娃·梅德爾將直接參與草案的討論。她說,政治口角可能會導致新規定“不盡如人意”。
“達成共識沒那麼容易。”她說,“別忘了,當初大型科技公司是怎麼左右選舉的,還有英國退歐又是如何發生的。你可能會認為這一切來得已經夠晚,一些歐洲議會議員會希望盡快通過立法。但我們也可能會引入糟糕的立法。”
她說,儘管市場需要監督,但試圖通過新的規定來限制大型科技公司。
梅德爾稱:“不會自動孕育出”歐洲版的谷歌或其他大型科技公司。“如果抱有這樣的幻想,那就大錯特錯了。”
比利時布魯日歐洲學院的教授菲利普·馬斯登也提醒說,監管大型科技公司可能會對數字市場上的小型企業造成意想不到的後果。新的規定可能會“束縛”大型平台的創新能力,反過來可能會損害希望使用這些平台的公司。
馬斯登也是費曼那份報告的共同作者。他繼續說:“有些小型企業對於加入蘋果和亞馬遜的平台感到十分幸運,因為這些大平台具有光環效應,他們可以接觸到全球市場。他們只需要在抱大腿的時候謹慎選擇,比如向科技巨頭割讓多少對自己業務機會的控制權。”
儘管有這種種的挑戰,儘管對訴訟案的緩慢進展感到失望,但是Idealo的首席執行官皮奇仍然對監管帶來公平的競爭環境抱有期望。
他說:“市場上沒有真正可以抗衡科技巨頭的競爭對手。”皮奇的這番話,意指市場需要監管,以持續推動創新。
皮奇繼續說:“歐盟消費者仍在那裡,歐洲仍舊是一個重要的市場。我認為這一切為時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