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永浩直播再翻車帶貨亂象橫生如何避坑?
今年3月進軍電商直播的老羅(羅永浩),在一場場帶貨的歷練中已輕車熟路,但做網紅帶貨不易,稍有不慎便會翻車。12月15日下午,羅永浩通過微博、微信等渠道公開發文承認近期所銷售的一款羊毛衫為假貨,瞬間引發廣泛關注。
羅永浩在一份《假貨聲明》中表示,11月28日其直播間銷售的“皮爾卡丹”品牌羊毛衫為非羊毛製品,在向消費者道歉的同時,也表示從即刻起,對購買了該產品的消費者代為進行三倍賠付。“客服人員會在未來一周內,陸續聯繫所有購買該商品的兩萬多名消費者辦理賠付。”
對於老羅的坦然,消費者是何態度?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當前直播帶貨尤為火熱,明星藝人、企業高管、商場導購等紛紛衝進電商直播賽道搶灘,問題也隨之顯露:直播數據造假、質量參差不齊、退貨難、假貨橫行等困擾著大眾。作為帶貨的網紅,是否要對問題商品擔責?消費者又該怎樣“避坑”……
自掏腰包3倍賠付,老羅墊款或逾480萬
在《關於11月28日交個朋友直播間所銷售“皮爾卡丹”品牌羊毛衫為假貨的聲明》(以下簡稱《假貨聲明》)中,羅永浩坦言,儘管自己只是“皮爾卡丹”品牌羊毛衫的代理銷售方,不是直接銷售方,但由於購物消費者是基於信任才下單,也由於這類維權官司的執行週期較長,等待時間較久。所以,他會先代為向購買的消費者進行3倍賠付。
“我是在老羅直播那天買的,收到後就穿上了。如果不是昨天在網上看到老羅出來道歉,我都沒發現不是純羊毛的。”天津市民高先生在接受每經記者採訪時回憶稱,他以79.9元的價格在老羅直播間搶購到了一款藍色的“皮爾卡丹”羊毛衫,“原價是688元”。高先生也向記者展示了當天的直播截圖。
倘若按照羅永浩在《假貨聲明》中向粉絲承若的,對購買該商品的兩萬多名消費者辦理3倍賠付來計算,羅永浩需要先行墊付的賠償款或逾480萬元。
自昨日起,粉絲們便陸續從微博、微信、抖音等多個端口看到了羅永浩的上述聲明,他積極賠付的態度以及“感到萬分抱歉和愧疚”的坦誠,贏得了不少粉絲點贊。不少粉絲認為羅永浩“有擔當”“教科書式應對”“直播帶貨的榜樣,敢於承擔責任”,並稱羅永浩是“很靠譜的主播”“下次有購物需要,還上你的直播間”,甚至還有人為沒搶到那款羊毛衫而遺憾不已。
可見,羅永浩此番直面“假貨”問題的危機公關收穫了好評。
將目光重新轉向羅永浩的《假貨聲明》,他稱,假冒產品羊毛衫跟皮爾卡丹品牌方沒有任何關係,其團隊供貨來自渠道商——成都淘立播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淘立播),而成都淘立播的供貨方則是“上海囿尋科技有限公司和桐鄉市騰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涉嫌偽造文書,涉嫌偽造假冒偽劣商品,涉嫌蓄意欺詐”。據悉,羅永浩團隊已與成都淘立播一起,向公安機關報案。
啟信寶顯示,上海囿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8年4月23日,註冊資本3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熊根平,公司亦為其全資持股,經營範圍包括技術諮詢、服裝設計、票務代理等。而桐鄉市騰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則成立於2014年9月19日,註冊資本3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歐陽文武,在該公司持股比例為70%,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服裝、床上用品、箱包、化妝品等。
直播電商頻頻翻車平台治理不能缺失
前有辛巴直播帶貨“假燕窩”,退賠用戶6100多萬,今又有老羅賣假羊毛衫,自掏腰包墊付的賠款或逾480萬……直播電商江湖近來風波不斷。
每經記者註意到,老羅在與粉絲留言互動時說,“所有的銷售都會翻車(包括國民級的大平台),做企業這是難免的”。但接著就有網友針鋒相對:是你翻車了吧。
“我相信老羅沒有故意買假貨的主觀動力,但這件事也暴露出,他的團隊是不健全的。”電商專家魯振旺接受每經記者採訪時說,直播電商要求前期選品工作做得非常細,“就是因為直播帶貨這個行業賺錢太容易了,團隊往往忽視了產品品質的審核,才會出現這麼多問題”。
每經記者註意到,羅永浩在《假貨聲明》中稱,在與渠道貿易商達成合作前,“檢查了各種證書”,“手續齊全、流程合規”,但羊毛衫供貨方“涉嫌偽造文書,涉嫌偽造假冒偽劣商品”。
“法務審核都發現不了假文件……嚴謹態度、嚴格把關都是空話套話大話,不具備可執行性。”針對羅永浩的聲明,職業打假人王海在微博上批評說。此前,王海曾爆料稱,羅永浩在直播中用洗牙視頻來表現一款漱口水的效果,涉嫌虛假宣傳。
魯振旺認為,直播電商的品控其實並不難。“如果是進口產品,是不是有報關單;羊毛衫的話,是不是有產品成分檢測報告。不能只看樣品和資質,派人去倉庫看看不就行了?”
細數近期發生的假貨翻車事件不難發現,一旦售假坐實,涉事主播往往先是強調合作前已進行資質審查,再是強調只是代理推廣,“不涉及採購銷售”。但這樣的說辭,往往有“甩鍋”之嫌。
“用戶是認主播,奔著主播去的,主播不能因為籤的是推廣協議就沒有責任。”魯振旺認為,主播如果不嚴格做好品控,“坑害用戶,最終用戶還是要流失”。
另一方面,直播電商發展至今,遠沒有達到健康發展的狀態。“監管部門還是需要建立嚴格的監管規則,直播電商流轉速度快、消費力大,監管不嚴的話,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事就會頻繁出現。”魯振旺認為。
但嚴格監管,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參與。
不久前,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了“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開辦網絡秀場直播或電商直播的平台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而在一系列直播帶貨翻車事件中,並未見到平台的身影,快手、抖音官方都沒有什麼動作。”一位電商行業的資深人士向每經記者直言。
“直播電商的監管需要聯合治理,也需要平台去治理。比如出現假貨事件,是不是對主播進行一定的處罰,暫停直播一周、一個月,甚至直接封號?”魯振旺說,平台的治理力量可能比政府監管力度還要大,“最有力的監管方應該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