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出台數字市場法草案亞馬遜等科技巨頭或面臨分拆風險
根據歐盟監管部門週二公佈的新《數字市場法案》草案,被定義為“看門人”(gatekeeper)的企業不得使產品在自有平台上排名凌駕於競爭對手,也不能使用競爭對手的數據與他們競爭。
如果不遵守上述規定,諸如亞馬遜、蘋果、谷歌等科技公司可能被處以相當於歐洲收入10%的罰款,屢屢違規的公司可能被要求剝離業務,這證實了彭博週一的報導。“看門人”企業還需要向監管機構告知較小規模的收購交易,而以往這些收購低於傳統的併購審查門檻。
另外,根據歐盟出台的《數字服務法案》草案,如果社交媒體平台不刪除恐怖主義宣傳或其他非法帖子,或未履行對社交媒體平台的系統風險進行審查等義務,可能對社交媒體平台處以最高相當於6%營收的罰款。英國在周二也宣布了類似的法規。
歐盟拒絕列出將被確定為“看門人”的公司,但周二發布的一份內部評估報告中羅列了基於反壟斷調查和受訪者投訴所發現的有違公平準則的行為。
其中列出了蘋果與其應用商店的不公平合約條款,以及Booking.com的不公平合約,還有亞馬遜在其電商平台中反競爭地使用第三方數據。報告還將蘋果,亞馬遜和Booking標記為可能收取過多佣金。
歐盟官員說,看門人規則將對反壟斷法起到補充作用,並有望通過加大大型企業的責任,要求他們不要從事反競爭行為來加快調查速度,而不是讓反壟斷執法部門舉證企業違反法律的行為。
如果在過去三年中企業在歐洲的年收入不低於65億歐元(79億美元),或者上一個財年的平均市值至少為650億歐元,並且公司在至少三個歐洲國家提供核心服務,則這些企業將被列入“看門人”之列。歐盟表示,將根據平台在歐洲是否有超過4500萬/月的活躍終端用戶以及超過每年10,000的活躍商業用戶,來判斷企業是否控製商務用戶的分配。
根據《數字服務法案》,基於平台規模的不同,需承擔義務的大小也會不同。非常大型的在線平台必須遵守額外規定,包括評估社會危害風險,例如操縱其係統傳播虛假材料。
立法還明確規定,除非對平台發布的內容有所了解,否則平台不承擔任何責任。歐盟說,如果一個平台主動識別出非法材料並將其移除,他們將不會承擔更大的責任。
上述草案在簽署為法律前,仍然需要歐盟其他立法機構的批准,包括歐洲議會和歐洲成員國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