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約談多家共享電動自行車企業明確不發展電動自行車租賃
北京市交通委官微發布消息稱,近日會同北京市網信辦、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交管局等部門,共同約談多家在京運營的共享電動自行車企業,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企業及其運營平台,或將面臨行政罰款、扣留車輛、下架APP等多重處罰。
此次被約談的企業涉及考拉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為北斗信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經營考拉出行)、上海乾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筋斗雲出行)、寧波小遛共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小遛共享)、武漢小象創意科技有限公司(芒果電單車)、北京蜜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騎士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投資人和控股方)等企業。
交通運輸部等十部委發布的《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到,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的規定則更加明確,直接表示“不發展電動自行車租賃”。
北京交通委表示,這些企業違反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違規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且存在未按要求進行電動車登記、未能準確披露服務信息、未建立用戶押金預付金專用賬戶、未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提供信息等多項問題,涉嫌嚴重擾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市場秩序。
交通部門表示,在京運營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企業要嚴格遵守《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嚴禁違規投放、運營租賃電動自行車。執法部門將持續加強執法監管,堅決取締非法運營行為。同時呼籲廣大市民,為了保證人身安全和資金安全,切記不要使用任何品牌的共享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