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閱文豐巢因違反反壟斷法被罰
據市場監管總局官網14日消息,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銀泰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股權、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權、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收購中郵智遞科技有限公司股權等三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進行了調查,
並於2020年12月14日依據《反壟斷法》第48條、49條作出處罰決定,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閱文集團和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阿里巴巴投資先後三次合計收購銀泰商業73.79%股權,成為銀泰商業控股股東。2018年2月,阿里巴巴投資持股比例進一步提高。2018年10月31日,閱文集團完成收購新麗傳媒100%股權。2020年5月5日,豐巢網絡以換股方式取得中郵智遞100%股權。
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主要負責人介紹,上述三項交易都是股權收購,收購完成後阿里巴巴投資、閱文和豐巢網絡分別取得了控制權,屬於《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經營者集中。參與集中的經營者營業額明顯達到了《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
調查顯示上述三起案件都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阿里巴巴投資、閱文和豐巢網絡有申報義務但沒有依法申報,因此市場監管總局決定對阿里巴巴投資、閱文和豐巢網絡分別作出50萬元 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主要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是表示,儘管罰款額度較低,但是上述三個案件的處罰可以向社會釋放加強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監管的信號,打消一些企業可能存在的僥倖和觀望心理,產生相應的威懾效果。通過對未依法申報案件的查處,還能夠促使企業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防止企業助併購形成壟斷,或通過收購中小企業等方式扼殺潛在競爭對手,阻礙創新,促進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主要負責人也表示,《反壟斷法》適用於所有主體,對內資外資、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大企業和中小企業、 互聯網企業和傳統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目的是要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營造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雖然平台經濟領域競爭呈現出一些新特點,但互聯網行業不是反壟斷法外之地,所有企業都應當嚴格遵守反壟斷法律法規,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也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今年11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相關消息引發輿論廣泛關注,資本市場反應強烈,一些互聯網上市平台型企業的股價應聲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