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將文件上傳到網盤遭辭退,公司是否該賠償,法院這樣說
李女士因將工作文件上傳至個人網盤被公司辭退,李女士訴至海淀仲裁委,后海聯科技公司(化名)對仲裁裁決不服,把李女士告到法院,要求判決公司無需向李女士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23118元,並要求李女士賠償公司違反保密義務違約金50萬元和直接經濟損失215435.28元。海淀法院經審理,判決公司支付李女士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23118元,駁回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案情簡介
海聯科技公司訴稱,李女士在其公司擔任工程師一職,在職期間李女士擅自將公司的軟件源代碼等所有包含公司重要技術秘密的文件上傳到個人網盤,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因公司屬於技術公司,技術秘密洩露會給公司造成致命損失,所以公司是合法解除勞動關係。2018年3月15日雙方解除勞動關係。此外,公司稱,已經就李女士上傳公司資料一事報案,但未認定李女士犯罪,所以訴至法院。
李女士同意仲裁裁決,她說,在其入職後與公司簽署了兩份保密協議,按照最後一次保密協議約定,其沒有任何違反保密協議的行為,沒有造成任何直接損失,公司屬於違法解除勞動關係。
法院審理
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爭議焦點在於工資支付、勞動關係解除的性質以及損失的認定。
關於勞動關係解除的性質,首先,即便李女士存在向百度網盤上傳資料的行為,公司進行報案後並未作立案處理,也未構成刑事犯罪,且公司並未舉證證明所上傳資料是核心資料,無法認定李女士行為符合法定解除情形。
並且,從李女士提交的微信記錄及公司陳述能夠認定該公司日常工作交流使用百度網盤、微信等第三方存儲、交流工具,能夠證明公司相關的保密協議、安全制度並未實際執行,公司未依據有效規章制度解除雙方勞動關係。
此外,對於公司提出的李女士提供虛假簡歷的解除理由,公司未舉證證明該解除行為具備合法性。綜合上述原因,公司解除雙方勞動關係的行為並不具備合法性,屬於違法解除,所以公司應支付李女士違法解除賠償金23118元。
關於公司要求李女士支付違約金的訴訟請求,基於公司並未證明李女士上傳資料的內容及危害程度,以及未證明該公司的保密製度得以嚴格執行,故其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要求李女士支付直接經濟損失的訴訟請求,其也並未提交證據證明直接經濟損失數額以及李女士上傳資料的行為和損失之間的因果關係,故該項訴訟請求,也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最終,法院做出上述判決。宣判後,公司方不服提出上訴,二審維持了原判。
法官提醒
網上辦公帶來便捷的同時也為公司帶來相應的安全隱患。對於公司而言,一方面公司內部應明文規定屬於商業秘密數據的範圍,並規定其儲存、使用方式,輔之構建公司內部專有網絡或云平台共享數據以保證公司重要文件的安全傳輸,另一方面在員工培訓和日常防範上也應多做提醒,加強員工保密意識。對於員工而言,個人對公司重要文件也應謹慎對待,在未經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切勿擅自傳輸至網絡或帶離公司,避免招致不必要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