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發威阿里、騰訊、順豐分別發生了什麼事?
據市場監管總局12月14日消息,根據《反壟斷法》規定,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收購銀泰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股權、閱文集團收購新麗傳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權、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收購中郵智遞科技有限公司股權等三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進行了調查,並於2020年12月14日依據《反壟斷法》第48條、 49條作出處罰決定,
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閱文集團和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消息一出,阿里、騰訊股價跳水。阿里巴巴、騰訊控股和閱文集團等三家公司股票午後出現跳水,三家公司股價都跌超3%
具體發生了什麼事?
首先來看看阿里巴巴。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4年3月,阿里巴巴投資通過認購新股和可轉換債券的方式,認購了銀泰商業9.9%的新股股權(約2.2億股)和可轉換債券(對應可轉為上市公司約4.6億新股)。2016年6月,阿里巴巴投資將可轉換債券轉成股份,轉股後阿里巴巴投資持有銀泰商業約27.83%的股份。2017年3月,銀泰商業進行私有化並於2017年6月完成股權交割,阿里巴巴投資持股比例增加至73.79%,成為銀泰商業控股股東。2018年2月,阿里巴巴投資持股比例進一步提高至(略)。
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經營者合併;(二)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三)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截至2017年6月,阿里巴巴投資通過多種方式取得銀泰商業73.79%的股權,獲得對銀泰商業的控制權,屬於《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經營者集中。
2016年,阿里巴巴投資的全球營業額為人民幣1011.43億元,中國境內營業額為(略);銀泰商業的全球和中國境內營業額均為(略),達到《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屬於應當申報的情形。
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阿里巴巴投資收購銀泰商業73.79%股權的行為已於2017年6月全部完成交割,在此之前未向我局申報,違反《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基於調查情況和評估結論,本機關給予阿里巴巴投資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再來看看騰訊
閱文。2013年4月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2017年11月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通過協議控制境內運營實體上海閱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主要從事閱讀服務、版權商業化、作家培養及經紀等業務,最終控制人是騰訊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約為59.18%。
2018年8月13日,閱文與曹華益等簽署購股協議,以51億元的現金和約104億元的閱文股票作為對價,收購新麗傳媒100%股權。2018年10月31日,新麗傳媒完成股權變更登記。
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經營者合併;(二)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三)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閱文收購新麗傳媒100%股權,取得單獨控制權,屬於《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經營者集中。
閱文2017年度全球營業額為(略),中國境內營業額為(略);新麗傳媒2017年度全球營業額為(略),中國境內營業額為(略),達到《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屬於應當申報的情形。
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2018年10月31日,新麗傳媒完成股權變更登記,在此之前未向我局申報,違反《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基於調查情況和評估結論,本機關給予閱文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最後看看順豐。
2020年5月13日,豐巢網絡與中郵智遞原股東浙江驛寶簽署《標的股權轉讓協議》,收購中郵智遞0.1%股權。中郵資本、成都三泰、浙江驛寶、明德控股、豐巢網絡與豐巢開曼簽署《減資協議》,除豐巢網絡外的中郵智遞原股東退出公司,減資完成後豐巢網絡持有中郵智遞100%股權。豐巢開曼等與中郵智遞原股東簽署《豐巢開曼股權購買協議》和《豐巢開曼股東協議》,中郵智遞原股東合計購買豐巢開曼28.68%股權。
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經營者合併;(二)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三)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豐巢網絡以換股方式取得中郵智遞100%股權,取得單獨控制權,屬於《反壟斷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經營者集中。
豐巢網絡2019年度全球營業額為(略),中國境內營業額為(略);中郵智遞2019年度全球和中國境內營業額均為(略),達到《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屬於應當申報的情形。
根據《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2020年5月18日,交易完成交割,在此之前未向我局申報,違反《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基於調查情況和評估結論,本機關給予豐巢網絡50萬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阿里、閱文、豐巢回應
對此,阿里巴巴回應稱:“我們接到有關部門的通知後,已按照政策指引和要求,積極整改。”
另外,豐巢網絡方面回應稱,已經收到相關部門的通知,誠懇接受,積極落實。
對此,閱文集團回應:“閱文集團收到通知並高度重視,已嚴格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積極落實,全面做好相關的合規申報工作。”
中央強化反壟斷
據新華社消息,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11日召開會議,分析研究2021年經濟工作。
會議要求,要扭住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同時注重需求側改革,打通堵點,補齊短板,貫通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態平衡,提升國民經濟體系整體效能。要整體推進改革開放,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增強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能力,形成強大國內市場,夯實農業基礎,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要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行系統評估和總結,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做好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要抓好各種存量風險化解和增量風險防範。
市場監管總局詳解反壟斷罰單:
為何這麼處罰阿里、閱文、豐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