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孩被“網暴”:是非追問還需更多
“成都女孩”在常態化抗疫的2020年或許將成為一個代名詞,就像今年6月北京新發地疫情中“西城大爺”一樣。這名20歲的成都姑娘,不幸成為新冠疫情的感染者。由於流調顯示她一日之內行程繁複,密接者眾多,所到之處包含多家酒吧,她更為不幸地成為輿論的眾矢之敵。
作者:言詠
一則包含了女孩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等個人隱私的信息,在網絡上被轉發擴散,正在隔離治療的她接到很多騷擾電話。除了個人隱私被洩露之外,還有對她生活方式的猜測、調侃、謾罵甚至杜撰。圍繞一位新冠疫情受害者的網絡暴力鋪天蓋地展開。“網暴”之下的成都女孩發文致歉,稱她給大家帶來了麻煩。成都公安機關12月9日發布警方通報,稱對在微博上洩露這位姑娘個人信息的王某,已依法予以行政懲罰。“平安成都”上也刊登倡議書,要求市民不要造謠或以網絡暴力的方式散佈他人隱私。中央和地方官媒緊跟著發文譴責“網暴”。
但這不應該是這起“網暴”事件的句號,如果就這麼翻篇,未來還將出現下一個“成都女孩”。這不是一則花邊新聞,而是一起嚴肅的公共事件,需要追問的是與非還有很多。
首先,必須明確,這位成都女孩無需道歉。如果一個沒有任何違法行為、只是不幸被傳染疾病的人需要站出來道歉,那對一個社會來說,是羞辱。公序良俗何在?正義良知何在?成都女孩發出聲明後,很多人表達了這樣的立場,就是對這種基本價值觀的共識,也是社會正義的底限所在。
輿論中也有聲音認為,在常態化疫情防控時期,個體應限制自身活動半徑,減少“非必要行程”。比如,逛菜場、逛超市或者去上班,那沒什麼可指摘的;一晚上轉場那麼多酒吧惹出事來,不罵你罵誰?
這種觀點似是而非。我們需要明晰一個態度:法無禁止即可為。拿防疫這件事來說,個體的行為,只要符合國家防控新冠疫情的規則,就是合法的,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生活方式自由選擇。每個人對是否必要的理解不一樣,你認為泡酒吧沒必要,買菜是剛需,但不能要求別人也是同樣的價值排序。更何況,酒吧、餐飲、影院這些看起來“非必要”的娛樂消費場所,背後也是龐大的從業者。如果人人都不去消費,對就業民生、經濟復甦都是弊大於利。在當下國內疫情形勢下,成都女孩的活動軌跡合情、合理、合法,無需被“公眾審判”。
其次,我們還要進一步追問,如此隱私的信息是如何洩露出來的?最初源頭是警方通告中的王某嗎?如果是,王某從何處獲得的信息?如果不是,那更早的源頭又是哪裡?官方需要通過調查對這些公眾關切的問題給予詳細答复。涉及成都女孩身份的隱私信息以及流調中涉及隱私的部分,普通公眾很難獲得,大概率洩露的源頭是與防疫、流調相關的職能部門或合作方,也就是防疫各環節中的信息收集者、使用者和管理者。
這非常值得警惕,因為他們比普通公眾更容易獲得核心信息,也理應懂得使用這些信息的法律邊界。如果知法而違法,需要反省是否違法成本過低,或者更多時候根本就不會承擔法律後果;如果不知法,那需要反省這重要的一課為何缺失,是整個系統普遍的意識淡漠嗎?這是比批評圍觀者“吃他人隱私之瓜”更值得追問之處,希望成都警方以公正深入的調查,給予關切者確切的答案。
成都女孩的遭遇不是偶發的案例,在她之前,11月份上海浦東一位感染者的個人信息也在互聯網上被洩露。若再往前追溯,這樣的事例很多。這些事件中的受害者,某種程度上已遭遇了“社會性死亡”,比疾病本身更可怕。
此風不可再長。無論是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還是普通民眾,都要認識到——人們向政府讓渡自己的隱私,是為了防疫,而不是為了在互聯網上被圍觀、被消費、被審視。即便是在防疫需求下,職能部門對個人信息的收集和處理,也需要依法合規,負有保密責任。這是法治社會的底線。從防疫的角度看也有益無害,想想看,如果大家都擔心被“網暴”而隱瞞軌跡或者拖延就醫,是不是對疫情防控更不利?沒有人願意經歷這樣的曝光和審視,也沒有人應該經歷這樣的曝光和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