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塞諸塞州長拒絕簽署警察改革法:不支持面部識別使用禁令
據外媒報導,麻薩諸塞州州長查理·貝克將一份警察改革法案提案返回至州立法機關並要求議員們取消其中的幾項條款–包括在全州範圍內禁止警察和公共機構使用面部識別技術,這在美國尚屬首例。該法案還禁止警察使用橡皮子彈和催淚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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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資深議員克服數月的僵局達成一致意見後,該法案於12月1日由該州參眾兩院通過。其中,眾議院以92票贊成、67票反對、參議院以28票贊成、12票反對的結果通過了這項法案。這一法案提案則是在手無寸鐵的黑人喬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被明尼阿波利斯一名白人警察暴力執法並致死後提交給了州立法機構。
貝克在寫給議員的一封信中指出,他反對面部識別技術使用禁令,因為該技術的使用幫助執法部門對一些罪犯定罪。
另外他在接受The Boston Globe採訪時表示,他“不會簽署禁止面部識別使用的協議”。
根據該法案提案,全州的警察和公共機構將被禁止使用面部識別,只有一個例外–在有搜查令的情況下對該州的駕照數據庫進行面部識別搜索。該州還將被要求每年公佈警察搜查次數的透明度數據。
The Boston Globe報導稱,貝克並沒有直接表示他會否決該法案。在立法機構將法案的修訂版提交給州長後,貝克將決定是否簽署或否決它,或根據馬薩諸塞州法律,他可以等待10天讓它成為法律而無需他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