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權利人處理房屋租賃糾紛時嚴禁斷水斷電斷氣驅趕承租人
針對部分長租公寓採取“高進低出”“長收短付”造成“爆雷”“跑路”的問題,日前,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於印發住房租賃糾紛調處指引的通知》 。《通知》為出租房屋權利人和承租人制定了維權方式,並提倡雙方重新建立租賃關係。
同時《通知》強調,房屋權利人與承租人的房屋租賃糾紛無法自行協商解決的,在承租人已經足額支付租金的租賃期限內,必須通過司法途徑主張承租人騰房。
承租人未搬離之前,房屋權利人不應採取斷水、斷電、斷氣等過激行為強行驅趕承租人搬離房屋。承租人如遭遇強行驅趕的,應及時向屬地公安機關報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同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租賃糾紛調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不得違規採取斷水、斷電、斷氣等措施驅趕與住房租賃企業簽訂租賃合同尚在存續期內的承租人。
前不久,蛋殼公寓爆雷,出現租客房租、押金難退,房東驅趕租客等問題。
隨後,央視財經頻道點名報導蛋殼公寓,評價“蛋殼公寓碎了一地蛋殼”、“違規加槓桿”、“租金貸佔比超標”。
據報導,在某投訴平台,關於蛋殼公寓的投訴量已經超過了三萬條,投訴內容大多集中在“押金不退”、“押金無法提現到賬”等等。
更糟糕的是,部分租客即便是損失了已經交的押金和房租,未來還要繼續支付“租金貸”,否則可能影響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