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員工質疑蔣凡事件控評被辭退?其主管:績效不達標
前螞蟻金服P8李超發文稱自己因內網發帖質疑蔣凡事件,在股票還差三天歸屬時,被公司單方解除了勞動合同。對此其主管“玉伯”在朋友圈發文回應稱,李超是因為連續三次績效不達標,經整改不符合團隊要求,才被團隊汰換的。之所以單方面解決勞動合同,而不是由他本人主動提離職,是因為在整個溝通過程中,李超一直改主意、拖延時間。
李超在其文章中控訴稱,其在公司內部的交流論壇上,發了一篇質疑蔣凡事件帖子,瀏覽量現在據說已經破10萬多了。“到了4月23日,hrg這天逼我提離職流程,並提醒我,提流程後我將立即被剝奪內網權限。hrg聲稱,如果今天不提,就當天立即解約。”並稱,“距離我質疑花花董花花被控評,阿里公關有沒參與,是六天。我等了六天,沒有等來任何回复,等來了一紙勞動合同解約書。”
對此,其主管“玉伯”也回應稱,李超入職後,在阿里內網的確有很多言論,但這些言論,從來沒有被刪帖。至於在離職過程中收回內網權限,是因為確保數據安全的考慮。“故意把自己因為績效不好而引起的離職和內網言論掛鉤,這是誅心。”
“玉伯”詳細說明了HR與李超的溝通過程,表示在多次溝通未果後,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並發起辭退流程。“不是所謂的提前2天辭退,而是遲到了180天的解約。”(澤宇)
以下為李超主管回應全文:
近期有文章在傳阿里P8 員工被辭退事件,提及的員工李超(花名檀汐),2018年4月入職螞蟻的時候是在我的團隊,我經歷了他績效整改的過程,對他在內外網傳播的信息,我想補充我知道的情況。
第一,李超是因為連續三次績效不達標,經整改不符合團隊要求,才被團隊汰換的。之所以單方面解決勞動合同,而不是由他本人主動提離職,是因為在整個溝通過程中,李超一直改變主意、拖延時間。
2018年李超年度績效3.25分之後,2019年上半年我把他調整到了劍清團隊,2019年10月,李超因為整體代碼產出、對外協作以及項目整體的質量把控不符合預期連續3.25分(績效不達標)後,我和劍清還有HR就已經開始和他溝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溝通過程中,李超先是同意解除合同,公司給予賠償金,後又以家庭負擔重、不希望工作經歷斷開等理由反悔。最終我們考慮到他提及的家庭負擔,同意李超在確保正常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待滿財年、拿到SERs後,主動提離職。
但到了2020年3月底,財年績效考核時,李超的績效依然是3.25分。稍微說一下我從劍清這裡了解的李超這半年(2019.10-2020.3)他的工作狀況:春節前後疫情爆發,公司開始大規模遠程辦公,李超的工作產出糟糕,負責的工作多次出現延期、產品驗收不通過等情況。
進入4月疫情穩定後,團隊絕大部分同學均已回園區復工,但李超以慢性咽炎、柳絮過敏等各種理由,仍未返回園區工作。HR多次聯繫他,要求溝通績效,他表示不需要溝通,對績效再次年度3.25是有預期的,並稱正在另一家公司的面試流程中,需要走完流程5月中離職。4月22日下午,HR再次聯繫他,他表示5月中旬如果還沒拿到offer,還要繼續留在公司,如果公司希望他走,就讓公司解約給他經濟補償金走。
在多次溝通未果後,劍清他們忍無可忍,作出管理決定,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並發起辭退流程。事情就是這樣,這不是所謂的“提前2天辭退”,而是遲到了180天的解約。
第二,關於“因言廢人”問題。李超入職後,在阿里內網的確有很多言論,但這些言論,從來沒有被刪帖。至於在離職過程中收回內網權限,是因為確保數據安全的考慮。事實上,阿里內網始終鼓勵暢所欲言,這些年來,內網上即使給創始人、合夥人扣分甚至實名反對的聲音也不絕於耳,但據我所知,從未有人因此而因言獲罪。阿里文化倡導的是簡單直接,這也是這十幾年來內網一直的風貌,故意把自己因為績效不好而引起的離職和內網言論掛鉤,這是誅心。
第三,在這個事件中,我作為管理者,這幾天一直在反思,本該在半年前就協商解除的勞動合同,為什麼一直拖到現在才解除,在一個不該巧合的時間點,給一些“誤會”創造了存在的土壤。在這個過程中,因為一位同學的消極怠工,而導致團隊其他同學被動協同、影響整體項目進度,這對其他努力工作的同學是極大的不公平。我願意承擔此次管理上的責任,也希望其他所有的管理者引以為鑑。讓真正努力付出並取得業務結果的同學得到認可和獎勵,對於不該妥協的行為決不妥協,這才是一個團隊得以良性發展所應有的公平。
———-玉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