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慶開始反逼宮佈局噹噹在劫難逃
繼摔杯為號、深夜互撕、隔空曝黑料、離婚鬧劇後,噹噹網又因李國慶率人強搶公章的反逼宮佈局而登上熱搜。為盡快化解危機,噹噹網不惜出3-5萬元月薪的高價急聘公關總監,並緊急召開媒體溝通會。但在業內人士看來,這場劫難短期內難以逆轉,噹噹將承受由此帶來的多重壓力。
李國慶率人強搶公章,開始反逼宮佈局
今日有網友在脈脈平台爆料稱,李國慶率4名大漢直奔噹噹財務室,當場以股東的名義把財務的所有公章帶走。
同時,李國慶在公司內張貼了一張“告噹噹網全體員工書”,除了列舉俞渝的一系列“不當行為”,還宣布俞渝不再擔任噹噹執行董事、法人、總經理,由李國慶全面接管公司。他還宣布,2020年被單方面解約的員工可以重新返崗;公司將拿出2019年稅後淨利潤的30%來進行股東分紅;李國慶為噹噹網現任董事長。
針對李國慶強行搶奪公章、宣布接管噹噹一事,噹噹網隨後發布聲明稱,李國慶夥同5人,闖入噹噹網辦公區,搶走幾十枚公章、財務章,公司已經報警。同時公司被奪走的公章即日作廢。
噹噹網方面稱,該公司以及關聯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失控期間,任何人使用該公章、財務專用章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或其他任何書面文件,公司將不予承認。
這一幕不禁讓人聯想起李國慶被俞渝“逼宮”的過往。據媒體報導,2018年1月14日,李國慶回到家,一家三口一起看《雍正王朝》,正好是八王爺允祀夥同八旗旗主王爺陰謀逼宮那一段;當時李國慶看得津津有味,俞渝則輾轉反側。
不料,李國慶次日便收到了一封由俞渝授意管理層寫的“逼宮信”,大致是內容是,” 新噹噹您也別管了,辦公室保留,司機秘書保留,工資待遇保留。”
此後,李國慶做客《夢想家》訪談節目時回憶當時的細節,稱自己經歷了股權變更、逼走副總、逼宮三部曲,情緒突然失控,拿起桌子上的玻璃杯用力摔在地上。正是這一出“摔杯為號”的大戲,讓李俞二人的矛盾開始公開激化,引發出之後一系列的爭鬥。
李國慶如今頂著爭議和風險搶奪噹噹公章,意味著其開始了反逼宮的佈局。
噹噹堅稱李國慶無權接管,出高價急聘公關總監試圖化解危機
26日傍晚,噹噹網針對李國慶強行搶奪公章一事召開了媒體溝通會。噹噹副總裁闞敏表示,公司目前掌握在俞渝手中,噹噹管理團隊掌握公司的經營。他指出,李國慶聲稱接管噹噹是自私越權,是違法的;李國慶提出的臨時股東會是單方面的,告全體員工書的內容也不屬實。
工商信息顯示,在噹噹的股權中,俞渝持股64.2%,李國慶持股27.51%。而據媒體報導,2016年8月至9月期間,俞渝、李國慶及其兒子簽署了文件,三者的持股比例分別為56%、24%和20%。對此,闞敏在會上表示,目前俞渝持股佔52.23%,李國慶佔22.38%,他們的孩子佔18.65%。
針對告員工書上提到的“裁員”、“股東分紅”一事,闞敏回應稱,噹噹沒有裁員計劃,只有個別不合適的人可能離開公司,裁員消息是造謠,公司正計劃準備起訴。同時,由於電商行業的競爭非常激烈,噹噹網沒有進行分紅很合理。
對於李俞二人離婚的進展,闞敏表示,李國慶和俞渝矛盾公開化之後,雙方有過和解溝通;今年2月,李國慶單方面終止了和解溝通,雙方對公司控制權的分歧需要等法院的離婚判決。
當被問及現在噹噹方面最想對李國慶說的一句話,闞敏直言道,“離噹噹越遠越好”。
目前,李俞二人內鬥事態仍在繼續發酵,勢必將再次給噹噹帶來沉重一擊,其需要盡快化解此事給公司帶來的負面影響。
據悉,噹噹網招聘經理洪亦蔚今日下午對外發布招聘啟事,擬以最高5萬元月薪招聘一位公關總監。這一崗位職責除了整合媒介資源、對媒體進行深度溝通、配合市場及其他業務的貴廣及營銷活動之外,還包括處理企業危機公關,將企業的形象及聲譽損失降至最低。
但在業內人士看來,自李俞二人的矛盾公開激化後,噹噹網便身處管理層不合的輿論漩渦中,對公司名聲、成長空間都帶來較為深遠的負面影響。如今這一危機持續發酵,短期內恐怕還是難以化解,噹噹仍將承受由此帶來的多重壓力。
李國慶欲進駐噹噹,律師:其股東會決議可能無效
4月26日晚間,李國慶通過微信群發聲表示,目前他已獲得了任何意義上的過半數股東支持。他透露,與其一同前往噹噹的人員包括董事、董秘、律師、攝像和保安。
李國慶表示,接管公章、財務章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是“組閣”,即組成班子;第三步是進駐噹噹,開展辦公,給“俞渝”貼封條。“我已經得到了小股東支持,獲得了任何意義的超過51%的票數。”
隨後,李國慶方面在群內發布蓋有噹噹公司公章的公告,再次強調根據股東會、董事會於4月26日的決議,李國慶以董事長和總經理身份實施對噹噹公司的管理。噹噹公司承認李國慶為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俞渝應當按照股東和董事的資格與李國慶展開對話。
不過,對於噹噹股權、股東分紅、離婚進展等更多細節,李國慶尚未一一作出回應。
至於李國慶發布的告知書中提到的臨時股東大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其拿到的噹噹公章和財務章是否代表可以行使權利,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指出,關鍵在於他召開臨時股東會時如何表決,表決權比例到底多少。其最終能否“奪權”成功,取決於股東會決議是否合法有效。
“這涉及到公司法和婚姻法的複雜問題。股權是一種兼具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綜合性權利,如表決權、分紅權等。”趙占領稱,雖然李俞二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投資設立了公司,根據婚姻法,兩人的股權應為夫妻共同財產;但表決權不屬於財產範圍,應由公司法調整。
因此,在李俞二人的離婚訴訟未結案之前,兩人應以各自名義分別獨立行使包括表決權在內的股東權利。據此,他認為,李國慶提出的股東會決議很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
如此看來,李俞二人的離婚案是這場逼宮與反逼宮大戲的關鍵要素,在此案未最終宣判前,雙方的股權爭奪戰或許還將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