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離婚訴訟未結案很難說李國慶“奪權成功”
26日下午,“李國慶夥同5人搶公章”引發輿論熱議。據多家媒體報導,噹噹網回應稱,公章、財務章、財務部門章即日作廢,公司已經報警。今日李國慶攜5人來到噹噹總部,拿走公司公章,還在公司貼了一份“告噹噹全體員工書”(後文簡稱《告知書》)稱:李國慶將全面接管公司,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
隨後噹噹網發聲回應稱,噹噹網以及關聯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失控期間,任何人使用該公章、財務專用章簽訂的任何合同、協議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或其他任何書面文件,公司將不予承認。公章、財務章、財務部門章即日作廢。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律師從法律角度可以分析一下李國慶的策略是什麼、此舉是否合法、最終能否“奪權成功”。
根據李國慶的《告噹噹員工書》,李國慶作為股東先召集臨時股東會,做出成立董事會的決議並修改公司章程,董事人員除了俞渝之外,還有李國慶及其他三人。然後李國慶召集董事會,董事會做出選任李國慶為董事長及總經理的決議。李國慶根據董事會決議控制公司公章及財務章,進而實現對公司的全面控制。
趙占領律師認為,李國慶的這一“奪權”過程的關鍵在於,李國慶召開臨時股東會時如何表決,其表決權比例到底多少。
根據公開信息顯示,李國慶持股27.51%,俞渝持股64.2%。如果從該持股比例而言,如果俞渝不同意,沒有辦法做出成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決議。但是,李國慶認為他和俞渝所持股權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李實際應持有的股權比例是45.85%,李再聯合其他股東,持股比例過半,因此可以做出成立董事會的決議。
李國慶最終能否“奪權”成功,取決於股東會決議是否合法有效。這涉及到公司法和婚姻法的複雜問題。雖然李國慶與俞渝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投資設立了公司,根據婚姻法,兩人的股權應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就公司事務的管理方面,如表決權,因不屬於財產範圍,應由公司法調整。
趙占領律師認為,在兩人的離婚訴訟未結案之前,兩人應以各自名義分別獨立行使包括表決權在內的股東權利。這份股東會決議很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
2019年十月,李國慶在微博表示正式向俞渝提出離婚。11月29日,李國慶和俞渝離婚案在北京正式開庭。李國慶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兩人的婚姻已經走到了盡頭,最大的訴求是離婚和平分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