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讀李國慶“奪章”:股東會決議恐無法律效力
針對今日引起熱議的李國慶率人赴噹噹搶奪噹噹公章一事,浙江曉德律師事務所的創始人,浙江律協成員陳文明做出解讀。今日下午,先是有消息稱,李國慶率人上門搶奪噹噹公章,並發布《告噹噹全體員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稱俞渝僅為董事,無任何職權;李國慶當選董事長,負責公司經營管理。而後,“取章”一事與告知書內容得到證實。
陳文明指出,作為公司股東來說,採用搶奪公章這樣一種形式來控制所謂的公司,是不可取的,也不是應該提倡的;作為公眾公司或者公眾人物,更不應該採用這種方式。
《告知書》提到,作為噹噹公司創始人及控股股東,李國慶已於2020年4月24日依法召開臨時股東會,並作出決議:公司依法成立董事會,同時通過新的《公司章程》。同日,公司依法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李國慶為董事長與總經理。
對此,陳文明指出,召開股東會都有相應的規定,按照公司法的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應該在開會之前履行通知義務,至少提前15天將開會的議題、內容以及地點、時間,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形式告知股東,如果說沒有履行這樣一個程序,那這樣一個決議,也是屬於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
天眼查數據顯示,在北京噹噹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股權劃分中,俞渝持股64.20%,李國慶持股27.51%。《告知書》提到,李國慶與俞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合計持股91.71%,基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財產共有原則,李國慶目前實際持股45.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