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集團: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 暴風集團: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 2020-04-25 Comments 0 Comment 近日,暴風集團公告稱,公司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將於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期限屆滿後次一交易日(即2020年5月6日)被實施停牌一天后復牌。 若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暫停公司股票上市。 若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後一個月內仍未能披露年度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有權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分享此文:分享到 Twitter(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WhatsApp(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以分享到 Telegram(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Pinterest(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Reddit(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即可以電子郵件傳送連結給朋友(在新視窗中開啟)點這裡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 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