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毒霸收法院禁令:停止妨礙搜狗瀏覽器用戶換主頁
海淀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通過“北京云法庭”,對“金山毒霸”軟件的運營者作出禁令,要求北京金山安全軟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山公司)、北京獵豹移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獵豹移動公司)立即停止利用技術手段,通過金山毒霸軟件妨礙用戶在搜狗高速瀏覽器中變更主頁設置的行為。
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北京獵豹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獵豹網絡公司)參與實施了上述行為,依法駁回申請人對獵豹網絡公司的行為保全申請。
2019年8月5日,因認為金山公司、獵豹移動公司、獵豹網絡公司利用技術手段,通過金山毒霸軟件實施妨礙用戶在搜狗高速瀏覽器中變更主頁設置等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北京搜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北京搜狗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將三公司訴至法院,並就上述行為第一次提出行為保全申請。
申請人主張,自2017年起,其發現當用戶選擇使用金山毒霸軟件的主頁鎖定功能後,即將搜狗瀏覽器的主頁鎖定為獵豹網絡公司運營的毒霸網址大全,用戶若想在搜狗瀏覽器中修改主頁時,無法實現修改。而使用金山公司運營的獵豹瀏覽器則可以實現變更主頁設置。金山公司、獵豹網絡公司、獵豹移動公司(以下簡稱被申請人)共同運營金山毒霸軟件。被申請人這種利用技術手段,通過金山毒霸軟件妨礙用戶在搜狗高速瀏覽器中變更主頁設置的行為,會使用戶對搜狗瀏覽器產品質量產生懷疑,造成搜狗瀏覽器的客戶體驗及用戶評價下降,使用戶繼而轉投其他瀏覽器產品,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重大經濟損失。
由於被申請人承諾在本案生效判決作出之前不主動實施與被申請行為相同或相似的行為,申請人撤回第一次行為保全申請。隨後,申請人再次發現被申請人仍繼續實施被申請行為,故第二次提出行為保全申請。
在組織聽證的過程中,被申請人辯稱,金山毒霸軟件由金山公司開發和運營,與獵豹移動公司、獵豹網絡公司無關;現階段採取行為保全不具有緊迫性,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不採取行為保全措施會使申請人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亦不足以證明不採取行為保全措施對申請人造成的損害會超過採取行為保全措施對被申請人造成的損害。故不同意申請人提出的行為保全申請。
海淀法院結合本案證據及雙方陳述,認為:
第一,申請人通過經營搜狗瀏覽器,特別是將搜狗信息公司經營的搜狗網址大全設為默認主頁,在為網絡用戶提供瀏覽器服務從而獲取流量的同時,亦以瀏覽器主頁為入口,通過自營產品或與其他相關產品經營者合作,直接或間接獲取商業收益。申請人通過上述經營行為獲取市場份額、經營收益及競爭優勢,該合法權益應當受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
根據本案證據,可以確認金山公司、獵豹移動公司共同運營金山毒霸軟件,實施了利用技術手段,通過金山毒霸軟件妨礙用戶在搜狗高速瀏覽器中變更主頁設置的行為。
金山毒霸軟件在未向用戶充分告知主頁鎖定功能對其他瀏覽器主頁設置的影響以及如何變更主頁的情況下,妨礙用戶通過搜狗瀏覽器變更主頁設置,既剝奪了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又破壞了搜狗瀏覽器設置主頁這項正常功能的使用,也即妨礙、破壞了搜狗瀏覽器產品和服務的正常運行,客觀上將很可能導致用戶對搜狗瀏覽器產品質量和服務評價的降低,進而給搜狗瀏覽器造成用戶數量減少、市場佔有率降低以及與此相關的各種直接或間接商業利益的損失。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四項,該行為被認定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可能性極大。綜上,申請人的請求具有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
第二,金山公司、獵豹移動公司在向法院承諾不再實施與被申請行為相同或相似的行為後,再次實施被申請行為,無及時停止被申請行為、減少損害的主觀意願;如不及時採取行為保全措施,將導致申請人的損害後果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並有可能對申請人的用戶評價、商業機會、市場評價和競爭優勢等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
第三,法院採取的行為保全措施未禁止金山毒霸軟件正當功能的正常運行,亦不會影響金山公司、獵豹移動公司通過合法方式正當經營其產品,故採取保全措施不會對兩公司造成不當損害;且採取涉案行為保全措施有利於保護用戶根據主觀意願自由選擇瀏覽器主頁的權利,亦不會對公共利益造成損害。
綜合上述因素,海淀法院當庭裁定金山公司、獵豹移動公司立即停止利用技術手段,通過金山毒霸軟件妨礙用戶在搜狗高速瀏覽器中變更主頁設置的行為;現有證據無法證明獵豹網絡公司參與實施了上述行為,依法駁回申請人對獵豹網絡公司的行為保全申請。
訴訟禁令作為高效、快捷的民事權利救濟途徑之一,在遏制侵權行為和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互聯網行業的高速發展,市場主體之間對流量和市場份額的爭奪愈加激烈。對經營安全類軟件的企業而言,其對自身經營行為應該保持必要克制和謹慎,不得不正當地利用其安全服務企業的優勢干擾其他瀏覽器產品和服務的正常使用。本案禁令的做出,既及時維護了二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也有效規範了互聯網行業的競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