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直播版權之爭何時休?廣東高院發布遊戲版權“指引”
2019年鬥魚掛牌上市,標誌著中國遊戲直播行業結束五年攻伐,步入成熟期,行業規範化成為必然趨勢。而遊戲直播版權的界定則是行業走向成熟後繼續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獵云網北京】4月17日報導
回顧電影、音樂、圖書等文創產品的版權規範化發展路徑,遊戲內容作為“類電影作品”在法理維度的論證幾乎沒有爭議,在司法實踐中也有多個標誌性案例可供參考,但因缺乏立法支撐,侵權事件仍時有發生。
為了規範市場競爭秩序,保護網絡遊戲行業上下游利益相關方以及遊戲用戶的合法權益,促進遊戲直播行業良性發展,4月12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關於網絡遊戲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的審判指引(試行)》(下文簡稱《指引》),對網絡遊戲糾紛案件的權益保護、侵權認定和賠償原則作出明確規定。
《指引》區分了遊戲運行時呈現的連續動態畫面與遊戲直播過程中形成的直播畫面,明確了遊戲直播作品作為“類電影作品”的界定因素,從法理上解決了依據問題。
《指引》明確了構成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幫助各個平台避開侵權“雷區”,也為涉及遊戲直播、錄播內容侵權的糾紛提供了法律指導,維護遊戲廠商的版權。
《指引》對於遊戲內容“類電影作品”的判定標準,著重於作品是否具有獨創性,在作品表達方面的取捨、安排、設計等是否相似,而不是從遊戲的創意或是情感等主觀思想層面進行對比,極具嚴謹性。《指引》還區分了當前主要的兩種直播模式:直播電子競技賽事活動,以及遊戲主播進行的直播活動,並對後者在直播過程中是否有口頭解說、文字、聲音、圖像、動畫等相關內容進行區分,使遊戲內容“類電影作品”的界定更加清晰。
此外,《指引》並未全面否定遊戲直播構成合理使用的可能性,其指出應依照法律法規,遵循司法政策,在確有必要的特殊情形下進行慎重判斷。
事實上,《指引》的出台是水到渠成。
近年來,以遊戲連續動態畫面整體化保護遊戲的呼聲漸高,“遊戲直播不屬於合理使用的範疇”已在學術界達成基本共識。
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叢立先認為網絡遊戲直播作品,在《版權法》作品分類中,應該被劃分為“類電作品”。他表示:“版權歸屬的一個重要構成要件即是獨創性,網絡遊戲直播畫面大多情況下是遊戲開發者預設的結果,在一般情況下,版權應該歸網絡遊戲開發者,不管從著作權法規則,還是公平原則;如果網絡遊戲只是提供工具和素材,並不是提供作品。這種情況下,玩家就是創作者,他們是基於創作素材生成新作品。”
北京大學法學院張平教授指出,只要是出於商業目的遊戲直播行為和遊戲短視頻傳播行為,不管玩家或者主播在這一過程中是否具有獨創性貢獻,是否形成了新的作品,都必須獲得在先遊戲著作權人的授權,這和利用電影素材製作片花,廣告,再創作是一樣的。
以騰訊、網易為代表的國內頭部遊戲廠商也相當重視遊戲直播版權問題,積極主動地進行維權活動。以騰訊為例,2019年2月,騰訊發布《關於直播行為規範化的公告》,在《公告》發布的4個月內,騰訊進行了7次維權。
遊戲廠商的維權行動得到了法律層面的有力響應,目前,我國的司法實踐中已有多個判決,認定遊戲連續動態畫面屬於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典型案例包括:2017年,網易訴YY直播案一審判決,判決YY直播停止直播、錄播、轉播《夢幻西遊2》的遊戲內容;2019年,騰訊接連發起訴訟,要求西瓜視頻、今日頭條APP等平台下架有關騰訊旗下包括《王者榮耀》、《英雄聯盟》在內的的直播或錄播視頻。
上述案件均以被侵權方勝訴告終,負責審理案件的法院均認為被告侵害了原告對其遊戲畫面作為類電影作品之著作權,法院認為遊戲的畫面、音樂等版權是明確存在的,判決充分錶明了國家法律體係對遊戲產品著作權的保護態度和立場。
即便如此,未經授權以商業獲利為目的大規模私自組織直播的侵權情形和案例仍時有發生。第三方數據顯示,在2013年-2016年期間,北京石景山區法院共受理動漫、網絡遊戲知識產權案件283件,而2015年-2016年收案數量比前兩年增加了8倍不止。
究其原因,還是在於遊戲直播版權沒有明確可查的法律,眾多平台抱著僥倖心理“頂風作案”。
作為國內首個總結網絡遊戲領域知識產權審判經驗的地方性司法規範,《指引》彌補了我國相關法律的空白,明確了網絡著作權糾紛、依法保護和鼓勵創新的界限,為日後遊戲版權擁有方的維權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真正做到了有據可循,有法可依。
中山大學李揚教授評價:“《指引》是廣東法院基於大量遊戲案件司法實踐的全面總結,對網絡遊戲領域諸多長期存在爭議的熱點及難點問題進行了司法回應,將對國內游戲產業發展及國際遊戲行業生態產生深遠影響。”
同時,《指引》將大大降低侵權行為發生的可能性,進一步規範遊戲直播產業的發展,對於產業的上下游企業來說,都是一個利好消息。
騰訊法務副總裁江波認為:“《指引》有利於釐清和明確開發商、經營者、平台、主播、用戶等各個網絡遊戲主體的權利義務邊界,將對遊戲產業發展起到重要的指引和助力作用。”
網易遊戲法務總經理周潔表示:“《指引》體現了產業到司法再到立法的良性互動,兼俱全面性、實操性和前瞻性,將對網絡遊戲的司法保護產生積極影響,促進網絡遊戲新興產業的有序發展。”
經歷野蠻生長、“千播大戰”的遊戲直播行業,如今已進入“黃金時代”,《指引》將為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打造更加堅實的知識產權基礎,維護版權秩序和正當的行業競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