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喬丹體育敗訴後NewBalance告紐巴倫侵權獲賠千萬
據媒體報導,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NEW·BARLUN品牌方紐巴倫(中國)有限公司停止對New Balance品牌方新百倫貿易(中國)有限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公開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80萬元。
據報導,“New Balance”和“NEW·BARLUN”兩個品牌擁有相似的讀音,兩家品牌旗下的運動鞋兩側都有大寫字母“N”。
為此新百倫以紐巴倫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至法院,索賠3000萬元人民幣。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紐巴倫公司作為同業競爭者,在明知原告的鞋兩側N字母裝潢具有一定影響的情況下,仍然在其生產的同類商品的相同位置上使用近似標識,其攀附原告商譽、造成市場混淆的主觀過錯明顯,客觀上足以導致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構成不正當競爭,遂作出如上判決。
在此之前,喬丹體育與飛人喬丹之間的商標糾紛案也備受業界關注,這起案件經曆三級法院審理,前後歷時近8年時間。
就在本月,最高人民法院對AIR JORDAN品牌狀告喬丹體育商標侵權案做出終審判決,被訴裁定、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有錯誤,因此,爭議商標的註冊應予撤銷,應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就爭議商標重新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