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父性侵案背後網絡送養黑產鏈曝光:知乎QQ群發帖中介拉群
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是房思琪(林奕含小說的女主角)式的強暴。那些從集中營出來倖存的人,他們在書寫的時候,常常有願望,希望人類歷史不要再發生這樣的事情,可是在書寫的時候,我很確定這樣的事情仍然會繼續發生,現在、此刻,也正在發生。
2017 年台灣作家林奕含在採訪時曾說過這樣一句話,放在今天鮑毓明的事件上極其合適,只是鮑毓明事件背後不僅有性侵,還牽扯出了更大的社會黑暗,簡直讓人不寒而栗。
網絡送養黑產鏈條曝光,至少10 萬起價
4 月11 日,據法制週末報導,其記者在知乎上通過在輸入關鍵詞“送養”後,查詢到了多條關於“送養小孩”的信息,並在這些信息後面發現了一條送養黑產鏈。這些網絡世界里送養者、中介、收養者已然形成了一根銜接緊密的鏈條,中介建群牽線,已出生孩子10 萬元起價。
什麼叫“送養兒童”?說直白點就是“買賣兒童”。
在收養送養的網絡江湖中,在出售孩子的父母眼中,孩子不過是個明碼標價的商品,一旦售出就毫無價值。
“重男輕女”、“戀童癖”、“童養媳”這些根植某些人內心的畸形需求正是這條黑色的產業鏈的幕後 推手。而據多家媒體調查,在他們棲身的網絡世界,送養者、中介、收養者已然形成了一根銜接緊密的鏈條。
誰在送養,誰來買賣?
這條網絡送養黑產鏈,其實是在打著收養的名義在販賣。在“送養的產業鏈”中,一個孩子的“送養”,不僅是從一個家庭到另一個家庭的過程,而是一個物品交易的過程,中間有“中介費”、“介紹費”、 “手續費”。
販賣團伙分工明確,做事謹慎,完成交易後即刻踢群。
首先,送養者會在網絡平台上發帖並留下聯繫方式,等待買家或中介介入,而送養者大部分為無力撫養 孩子的父母。
例如,在天涯論壇中,32 歲的如熙(化名)發帖稱可將孩子送養。意外懷孕下,老大隻有一歲多,老二又在今年初降生了。
老二出生後,她本就不寬裕的生活遇到了更大問題。“兩個男孩,真的養不起了。夫妻關係又不好,很多壓力都在我一個人身上。”迫於壓力便選擇了送養。
而與她一樣,多名准備送養孩子的人,動因都是“養不起”。在某論壇中,一名發帖人稱自己有一個5 歲親生女孩,“已離婚獨自帶孩子,沒工作沒能力撫養”;而在另一則帖子中,有人稱自己在創業階段,“有點力不從心。想找一個可靠、沒孩子的人領養。”
只是迫於生活壓力無力撫養孩子的母親們,並不知道私自送養孩子的這種行為是違法的。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性別與法律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鄧麗在接受法治週末記者採訪時稱:
“私自收養脫離國家視野,缺乏規範監管和充分支持,法律關係和法律責任均不明晰,往往會導致所涉兒童權益不保。近年曝出的一些集聚性的、極端的私自收養案例就很說明問題。”
所以,一定程度上是立法滯後、作惡代價小給了這個送養群體鋌而走險的勇氣。
在網絡平台發帖表達了自己的意圖後,接下來就是進行交易了。據北京日報報導,一般步驟是這樣的:
當有人聯繫上留言者,往往會收到QQ 號,而後被拉進群裡。群裡的“負責人”會安排需求;接下來,“負責人”會諮詢你想要男孩還是女孩、待產還是已出生等,進而提出需要交定金,價格最少10 萬起步。而後許諾“全國各地找醫院開出生證明”、“保證寶寶有各種證件”、“還可在你家附近送產”等。一旦交了“定金”後,多半就會被其踢出群外,刪除拉黑。
令人揪心的是,打著收養的名義販賣嬰兒,這類灰色地下產業鏈其實早有端倪。
早在2014 年2 月19 日,公安部就曾破獲一起打著“中國首個私人民間收養組織” 旗號的全國特大網絡販嬰案,“圓夢之家” 網站創建人周代富和蘭曉青最終落網。
從2007 年開始,周代富就創建了“圓夢之家”網站和一些QQ 群。周代富後來交代稱,他辦網站的初衷是為了“做善事”,為那些有需求要收養、送養孩子的人提供一個交流平台。然而,漸漸地,周代富從這裡面發現了商機,並與他人一起,將這個平台發展成一個交易孩子的地方。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社會工作學院副教授童小軍在接受法治週末記者採訪時表示:
這種以收養的名義販賣嬰兒,已經形成一個產業鏈,甚至有些人養一堆孕婦就是為了賣孩子。他們為了規避檢查,編造各種謊言,在網絡上以幫助收養的名義從事違法行為。公開在網上以盈利為目的買賣孩子,一旦交易成功,將構成拐賣兒童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網絡送養”很可能是一種新型的犯罪行為。
另外,”買出生證明”也是產業鏈的一環,並且這是網絡送養孩子不可或缺的一環。人販子會想方設法給買來的孩子重開一張出生證明,洗白身份,否則,就會成為黑戶,將來上學、就業都會很困難。
總的來說,這是一條從嬰兒,到出生證明,再到“養父母”的產業鏈。
在這裡你可以買到待產的嬰兒,可以辦出生證明,買到已經出生的嬰兒也不用擔心,可以花錢買出生證明,擔心手續有風險也沒關係,有人幫你辦全套手續……
整個鏈條完整得讓人害怕。
不過,目前相關網絡平台已經清理或屏蔽了相關內容的帖子。但僅是封禁估計不會起作用,這些看不見的交易還會繼續,今後如何監管此類問題將成為最大的挑戰。
誰在縱容?
但每一個“鮑毓明們”背後,都有其罪惡推手。
我國《收養法》第四條規定,在三種情況下,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被收養,即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或者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但由於收養條件嚴苛,很多收養家庭無法滿足,就催生了很多“非法收養”的情況。
另外,公眾號文章《關於兒童拐賣,你不知道的九個事實》中說:
整個收養渠道和福利院體制,存在著各種不足和不暢,導致想要收養孩子的個人和家庭,卻無法通過正規渠道來滿足這樣的需求。
而另一頭,一些應該被合法收養和再安置的兒童,最終無法被正規合法地收養。
如此的供需錯位,最後滋生了整個拐賣兒童市場的出現。而這樣一個扭曲混亂的黑市一旦形成,連帶的利益鏈條就很難剷除乾淨。
可以看到,一方面是法律的不甚健全,一方面是保守舊思想以及“變態思想”的”荼毒 “導致供需失衡,才讓這類案件非法橫行。
所以,正如封面新聞的評論所言:
當前社會亟需一個制度層面,權威公信的收養平台。匹配社會各方信息,篩選優質領養者,平衡保障各方利益。從匹配推薦到合法領養到後期尋訪,動態監督,只有這樣的收養中心健康運轉起來,民間送養買賣人口交易乃至催生的侵害兒童的犯罪,才有望終止。而加大監控,主動舉報,及時報警是目前我們唯一能做的事情。
結語
從N 號房到北大女生包麗因PUA 自殺,再到鮑毓明事件,每個惡魔曝出的背後,都潛藏著一條深不可測的黑色產業鏈。
但是監管似乎永遠缺失,總會有下一個惡魔出現。可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希望法律能夠有所作為,畢竟司法進步並非憑空發生,它一直都離不開公眾的吶喊。
希望我們再也聽不到“ 10 萬起步”,再也沒有下一個鮑毓明。
更希望父母不要那麼輕易的“放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