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到底能吃什麼?可食用動物名單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9日開始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這意味著,爭論多日的哪些動物可食用問題將有定論。農業農村部官方網站今天發布關於《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有關規定,農業農村部組織起草了《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8日。
農業農村部種業管理司畜禽種業處有關官員表示,制訂《目錄》,是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上述《決定》要求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明確《畜牧法》適用範圍,對於規範畜牧業監督管理工作,正確處理好資源保護利用與產業發展的關係,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據介紹,《決定》發布後,農業農村部在兩次全國性畜禽遺傳資源調查和摸清遺傳資源家底基礎上,加快了《目錄》制訂工作,徵求了36個中央部門、31個省級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意見,召開專題座談會,聽取相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產業界等專家學者的意見,不斷修改完善,形成《目錄》。
《目錄》包括家養的傳統畜禽和特種畜禽共31個種,基本實現了家養畜禽應列盡列。其中,傳統畜禽18種,包括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犛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火雞、鴿、鵪鶉等;特種畜禽13種,包括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珍珠雞、雉雞、鷓鴣、綠頭鴨、鴕鳥、水貂、銀狐、藍狐、貉等。
對於《目錄》制訂的原則,上述官員介紹,畜禽是指經過人類長期馴化和選育而成的家養動物,具有一定群體規模和用於農業生產的品種,種群可在人工飼養條件下繁衍,與野生種群有本質區別,為人類提供肉、蛋、奶、毛皮、纖維、藥材等產品,或滿足役用、運動等需要。其中哺乳綱的為家畜,鳥綱的為家禽。
在《目錄》制訂過程中,立足我國畜禽養殖實際,嚴格掌握四個原則:堅持科學,列入《目錄》的畜禽必須經過長期人工飼養馴化,有穩定的人工選擇經濟性狀;突出安全,優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生態安全;尊重民族習慣,考慮多民族生產生活需要和傳統文化等因素;與國際接軌,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和國際慣例等。
對於特種畜禽,上述官員舉例說,梅花鹿,其養殖歷史悠久,已經形成完善的產業體系;馬鹿,其在新疆、甘肅、寧夏和內蒙古等西部少數民族地區有傳統飼養習慣;馴鹿,主要分佈在內蒙古根河市及其周邊地區,是鄂溫克族重要的生產生活資料;羊駝,為引入品種,馴養歷史悠久,用途多樣;珍珠雞、雉雞、鷓鴣、綠頭鴨、鴕鳥(包括非洲鴕鳥、美洲鴕鳥、澳洲鴕鳥(鴯鶓))等,多為國外引進品種,養殖技術成熟;水貂、銀狐、藍狐、貉等毛皮動物,我國已經培育出適宜家養的品種,主要用於毛皮加工和產品出口,非食用。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列入《目錄》的畜禽,適用《畜牧法》,由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管理。《目錄》所列物種的野外種群,以及《目錄》之外的陸生野生動物,適用《野生動物保護法》,由林業和草原部門管理。
上述官員還專門就公眾關注的寵物狗問題進行了回應。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附件
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
(徵求意見稿)
本次公佈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所列種為家養畜禽並包括其雜交後代。
一、傳統畜禽
(一)豬
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含家豬與野豬雜交後代)及配套系,引入品種及配套系。
(二)普通牛、瘤牛、水牛、犛牛、大額牛
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及配套系,引入品種及配套系。
(三)綿羊、山羊
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及配套系,引入品種及配套系。
(四)馬
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引入品種。
(五)驢
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引入品種。
(六)駱駝
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引入品種。
(七)兔
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及配套系,引入品種及配套系。
(八)家禽
雞、鴨、鵝、火雞、鴿、鵪鶉
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及配套系,引入品種及配套系。
二、特種畜禽
(一)梅花鹿
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引入品種。
(二)馬鹿
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引入品種。
(三)馴鹿
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引入品種。
(四)羊駝
培育品種,引入品種。
(五)珍珠雞
培育品種,引入品種。
(六)雉雞
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引入品種。
(七)鷓鴣
培育品種,引入品種。
(八)綠頭鴨
培育品種,引入品種。
(九)鴕鳥
培育品種,引入品種。
(十)水貂(非食用)
培育品種,引入品種。
(十一)銀狐(非食用)
培育品種,引入品種。
(十二)藍狐(非食用)
培育品種,引入品種。
(十三)貉(非食用)
地方品種,培育品種,引入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