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進一步放寬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門檻
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起草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工信部表示,隨著國內外形勢的發展變化,為更好適應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需要,進一步放寬准入門檻,激發市場活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促進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需要對《准入規定》部分條款進行修改。
文件提出,刪除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准入有關“設計開發能力”的要求;將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停止生產的時間由12個月調整為24個月;刪除有關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申請準入的過渡期臨時條款;刪除新建純電動車乘用車生產企業應同時滿足《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管理規定》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