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以2000萬美元和解司機身份歸類訴訟
在Uber宣布以2000萬美元和解了兩起長期存在的訴訟後,作為獨立承包商的司機身份歸類的鬥爭似乎已經結束。和解對Uber來說是一個好消息,Uber正準備在今年晚些時候進行首次公開募股。
最初的訴訟,O’Connor v.Uber,最初是由一群Uber司機在2013年提出的,他們認為他們應該被歸類為僱員而不是自由職業者。司機認為,通過將司機分類為承包商,Uber能避免提供傳統就業的福利,如健康保險、帶薪病假和工人賠償等。
O’Connor v.Uber的法庭訴訟戰已經持續了六年多。這起訴訟幾乎在2016年達成和解,當時Uber同意向集體訴訟和其他案件中代表的大約385,000名司機支付高達1億美元,只要它能繼續將他們歸類為自由職業者。但該和解後來被一名聯邦法官駁回。
之後美國最高法院發布了一項裁決,支持雇主強迫僱員使用個人仲裁而不是集體訴訟。
去年,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撤銷了O’Connor v.Uber的集體訴訟資格,並以Uber的仲裁條款禁止集體訴訟為由駁回了該裁決。上訴法院的裁決最終將身份歸類訴訟人數減少到約13600名將參與和解的司機。
代表Uber司機的律師Shannon Liss-Riordan表示,她對該和解“感到高興”。她表示,根據協議,司機將為他們為Uber駕駛的里程每英里收取約37美分。此外,Uber同意更好地向司機解釋其停用策略,創建停用申訴流程,並幫助已這些司機返回平台。上訴法院裁決被撤職的司機如果想要任何救濟,則需要在個人仲裁中提起訴訟。
“這不是司機身份歸類問題的終結,”Liss-Riordan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說。“為了節省勞動力成本,將經營企業的風險和費用轉移給低薪工人,我們繼續針對那些將工人誤分類為獨立承包商的經濟公司提起訴訟。”她引用了針對亞馬遜、GrubHub、Lyft、DoorDash、 Postmates、Handy等公司的未和解訴訟。
和解仍然需要法官的批准,但Uber已準備好將過去置於其後。“Uber自2013年以來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一位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通過改進,例如應用程序內小費,重新設計的司機應用程序以及Uber Pro等新的獎勵計劃,讓駕駛員體驗更加出色。我們很高興就此事達成和解,我們將繼續努力提高獨立工作的質量、安全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