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知名女作家王安憶:建議取消汽車強制性粘貼保險標誌
據國內媒體報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3條規定,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違者將被記分罰款。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知名女作家王安憶建議,取消這條強制性規定,遵循自願原則,同時可改用電子方式查詢相關信息。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未按規定放置年檢合格標誌的機動車上路行駛將被予以記1分罰50元處罰。
未按規定放置保險標誌的機動車上路將被予以記1分罰款50元,未粘貼環保合格標誌也將被予以罰款50元處罰。
對此,王安憶表示,在車輛已經按照國家標准在規定場所進行了檢驗檢測,併購買了相關保險的情況下,已經完全符合國家的任何要求,僅僅因為沒有將標誌粘貼在汽車的擋風玻璃上,就進行罰款,罰分,於法理站不住腳,屬於不合理的條例。
此外王安憶還建議,如有可能,取消任何紙質標誌,目前信息科技非常發達,全國車輛信息都已經聯網,車輛的檢驗,保險信息完全可以通過電子信息查詢獲知,比如交警通過手機掃描車牌號自動獲取。
其實早在2017年12月29日,汽車電子標識六大標準就已經正式公佈,並在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規規定,汽車(無駕駛室的汽車除外)應在前風窗玻璃不影響駕駛視野的位置設置微波窗口,以保證汽車電子表示的規範安裝和數據的有效讀取,2018年新出廠機動車玻璃上全部強制要求留出電子車牌的微波口。
汽車電子標識(電子車牌)將車牌號碼等信息存儲在射頻標籤中,能夠自動、非接觸、不停車地完成車輛的識別和監控,是構建智能交通系統的基礎。電子車牌對於我國日益複雜的機動車管理問題有著重要作用,特別是對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的核心區域,可以識別交通違章行為、套牌車情況、肇事逃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