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聯網泡沫週年之際要警惕新的科技企業巨頭
互聯網泡沫時代的科技巨頭和現在的科技巨頭有什麼不同?今天的科技巨頭比那些在互聯網泡沫時期佔據主導地位的公司更有實力保持它們的高股價。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們不存在風險。當互聯網泡沫在2000年3月10日達到頂峰時,那個時代的主要科技公司的股價讓它們大到不容忽視。微軟、思科、英特爾和甲骨文——它們贏得了“四大騎士”的稱號——約佔標準普爾500指數總市值的13.9%。
現如今,曾經的科技股四騎士中,只有一家—— 微軟 ——的市值更上一層樓,最近還重新奪回了市值排名的頭把交椅。緊隨其後的是蘋果、亞馬遜和谷歌母公司Alphabet。這幾家公司加起來約佔標準普爾500指數市值的13.5%,與歷史上科技股四騎士所佔的份額相差不遠。
然而,如今的科技巨頭具有更大的經濟影響力。這幾家公司的年銷售額加起來約為7500億美元,約為科技泡沫時期前輩的10倍,佔標普500指數成份股公司目前總銷售額的6.4%,是2000年的四倍多。蘋果和亞馬遜(嚴格來講這兩家是零售商)各佔標普500指數成份股公司銷售額的2%左右,而微軟和Alphabet各佔1%左右。收益也是如此,今天的科技巨頭佔標普500指數成份股公司總收益的11%,是2000年3月的兩倍多。
與科技泡沫時期相比,這是一幅健康得多的圖景。當時,對四騎士的過高估值是建立在不切實際的樂觀預期之上的。作為一個整體,過去19年,四騎士的總回報率比標準普爾500指數的回報率低了100多個百分點。而當前這批科技巨頭的銷售和盈利大幅增長,為其股價埋下了更堅定的基石。
但這並不意味著,從長遠來看,今天的科技巨頭將是不錯的投資對象。雖然規模大有其優勢,比如規模帶來的成本更低,但它也有缺點。
首先,市場上可獲得的資金有限,加上總銷售額接近全球GDP的1%,微軟、蘋果、亞馬遜和Alphabet的增長速度超過經濟增速的能力,可能正受到規模限制。
其次,與規模較小的競爭對手相比,大型企業可能不夠靈活,這使得它們更難適應商業環境的變化。的確,微軟、蘋果、亞馬遜和Alphabet在早期的日子裡,都體現了矽谷的理想,即顛覆者對抗主流。微軟和蘋果都是個人電腦革命的主要參與者,這場革命取代了小型計算機和主機製造商,亞馬遜顛覆了零售業,Alphabet顛覆了廣告業。但現在,他們是主流了。
另外,大型企業也可能面臨更大的監管限制。他們尋求的收購可能會因為競爭原因而被禁止,有時監管機構會認為一家公司太大了: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在1981年底擁有美國最大的市值。1982年1月,該公司同意分拆,從而解決了司法部對其提起的反壟斷訴訟。週五,馬薩諸塞州民主黨參議員伊麗莎白-沃倫(Elizabeth Warren)呼籲拆分亞馬遜、Alphabet旗下的谷歌和Facebook,她寫道,“今天的大型科技公司對我們的經濟、社會和民主擁有太多的權力——太多的權力。”
而且,規模大往往導致投資結果不佳。Research Affiliates的羅布-阿諾特(Rob Arnott)和莉莉安-吳(Lillian Wu)進行的一項分析發現,在1951年至2011年期間,科技行業市值最高的公司在隨後的幾年裡往往表現不佳。
當然,大公司可以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不受影響,實現盈利。2011年8月,蘋果首次成為美國市場的市值領先者,當時市值約為3400億美元。該公司股價繼續表現良好,去年9月該公司市值達到1.1萬億美元。
不過,由於蘋果的銷量預計將在明年下滑,該公司的龐大規模可能已經成為增長的製約因素。自去年9月以來,蘋果股價已下跌近四分之一。亞馬遜的股票價格也經歷了大幅下跌。去年9月,該公司曾短暫考慮過價值上萬億美元。Alphabet和微軟的股價跌幅較小,與整體市場走勢一致。
不過,儘管新晉科技股騎士之間的競爭很有趣,但考慮到過去科技股四騎士現在的表現,投資者最好還是把目光投向別處。畢竟,標普500指數中還有496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