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向美國聯邦法院起訴美國政府:銷售限制法案違憲
華為官方今日在深圳宣布針對美國《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第889條的合憲性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定這一針對華為的銷售限制條款違憲,並判令永久禁止該限制條款的實施。“美國國會通過立法懲罰華為,且從未展示支持這些限制條款的證據,因此,華為不得不決定通過法律行動予以回應。”
華為輪值董事長郭平表示,“該限制條款違背了美國憲法,妨礙華為參與公平競爭,最終傷害的是美國消費者。我們希望法院能做出有益於美國消費者的正確決定。”
華為在德克薩斯州普萊諾的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根據起訴書,第889條在沒有經過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的情況下,禁止所有美國政府機構從華為購買設備和服務,還禁止美國政府機構與華為的客戶簽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資助和貸款,這違背了美國憲法中剝奪公權法案條款、正當法律程序條款;同時,國會不僅立法,還試圖執法和裁決有無違法行為,違背了美國憲法中規定的三權分立原則。
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第889條是建立在眾多錯誤、未經證實和未經驗證的主張的基礎上的。法案裡的假設是不符合事實的,華為並不為中國政府所有,也不受其控制。此外,華為擁有良好的安全記錄和機制,迄今為止,美國沒有提供任何有關安全問題的證據。”
“在網絡安全上,華為是全世界最開放、最透明、接受審查最多的公司,對此我們感到自豪。”華為全球網絡安全和隱私官約翰·薩福克表示,“華為將安全機制融入產品和部署,這個機制樹立了高標準,很少有公司能達到。”
華為認為,限制條款不僅妨礙了華為為美國消費者提供更先進的5G技術,將使美國5G商用節奏和網絡性能落後,還將迫使偏遠地區的網絡用戶在高質量、可負擔的產品和聯邦政府資助之間做出選擇,讓網絡升級更困難、數字鴻溝加劇。此外,對華為的限制還導緻美國市場缺乏競爭,讓消費者買單。根據行業預測,如果允許華為進入市場競爭可使整個行業的無線網絡基建費用減少15%至40%,從而在四年間為北美地區運營商節省至少200億美元開支。
郭平指出:“只有撤銷這條法律,華為才有機會向廣大美國客戶提供先進的技術,建設最先進的5G網絡。華為也願意採取措施消除美國政府的安全擔憂。取消該限制法案可以讓美國政府與華為一起解決真正的網絡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