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ymo 2016年曾會面12家汽車廠商尋找無人駕駛夥伴
根據本周法庭公佈的一份內部文件,Alphabet公司旗下的無人駕駛子公司Waymo曾希望為其無人駕駛技術尋找製造商合作夥伴,並在2016年與包括沃爾沃在內的12家汽車製造商會面。
這份被標記為“高度機密”的備忘錄寫於2016年8月18日,當時彭博社曾報導Uber與沃爾沃達成合作並收購了無人駕駛汽車初創企業Otto。這筆交易還導致Waymo與網約車巨頭Uber之間引發了激烈的法律紛爭。
在新聞被曝出之後,Waymo在文件中試圖安撫員工。Otto的聯合創始人是前谷歌高管安東尼·萊萬多夫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而沃爾沃也曾是一家可以製造汽車的潛在合作夥伴——儘管Waymo並不願意這樣做。
“我們是否嘗試聯繫過沃爾沃呢?有過。我們在今年與包括沃爾沃在內的十幾家原始設備製造商進行過會面。”Waymo寫道,“讓我們感到詫異的是,他們一直很關注安全問題,並希望以安全的方式研發無人駕駛技術,可最終卻選擇和Uber合作。但是,他們與Uber之間的交易對雙方來說都並不具備排他性。”
當Waymo在2016年12月從谷歌脫離出來成為單獨部門之前,外界鮮少獲悉其對於汽車製造合作夥伴的渴求。迄今為止,Waymo已經宣布與菲亞特克萊斯勒汽車公司(Fiat Chrysler Automobiles NV)、捷豹路虎汽車公司(Jaguar Land Rover Automotive Plc)以及本田汽車達成了合作協議。沃爾沃則在周二的一封郵件中表示自己與Uber之間的協議並非是排他性的。沃爾沃尚未回應置評請求。
作為中國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一部分,沃爾沃和Uber同意投資3億美元用於研發無人駕駛汽車技術。Waymo並不看好Uber的策略以及Otto的技術優勢,並指出Uber仍然有意與Waymo進行合作。
“在今天的聲明之後,Uber主動聯繫了我們,並且重申想要與我們進行合作的想法(這可能說明了他們對於公司的進展缺乏信心)。”備忘錄中這樣寫道。
以下便是本週揭露的文件中的一些其他花絮:
·Waymo權衡過“混合車隊”的策略:文件中提到了Waymo是否考慮過像Uber那樣將無人駕駛測試車輛與人類駕駛員組合起來的方式。Waymo在備忘錄中警告稱,“引入混合車隊將會分散我們的業務,且從公眾以及監管角度來說,車輛測試也難以取得進展(比如說,監管人員也許會無限制迫使我們將測試駕駛員留在車輛中,直到汽車里程達到達到數十億英里)。”
·Waymo的Lidar傳感器成本:Waymo與Uber之間的訴訟問題就是圍繞這種幫助車輛探測周圍環境的傳感器技術Lidar。Waymo的律師在一份文件中寫道,GBr3 lidar的物料成本“剛超過5000美元”——這僅僅只是7萬美元行業標準的一小部分。
·Alphabet投資條款清單:備忘錄寫於Waymo成為Alphabet子公司之前的幾個月。成為獨立部門需要該汽車項目經歷獨立初創企業在向外界籌資時面臨的重重挑戰。這份投資條款清單上包含25個類別,而企業發展成員正在等待Alphabet高層的許可。到八月為止,Alphabet高管僅同意了其中14個類別。
·萊萬多夫斯基維護谷歌的創始人:Waymo的這份文件向員工保證,Alphabet的老闆拉里·佩奇(Larry Page)以及謝爾蓋·布林(Sergey Brin)均“非常支持” Waymo的戰略。但是Uber訴訟案中披露的其他郵件卻表明,佩奇對於萊萬多夫斯基的離開之所以感到難過,是因為擔心他會成為競爭對手。(一位谷歌人力資源經理將此次事件稱之為是“肥皂劇”。)即便萊萬多夫斯基參與創辦了Otto,兩位谷歌創始人依然與之保持聯繫。在周一披露的短信中,萊萬多夫斯基表示布林曾在Otto成立五天之後,於2016年2月6日希望進行會面。“謝爾蓋以及拉里都是非常好的人。”他在給Otto一位聯合創始人的短信中說道,之後他寫道:“即將刪除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