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ofo索賠199元押金?您得先花6100元去仲裁
最近正應該為了退押金的事焦頭爛額的ofo,仔細一看還挺氣定神閒的。每天退一點,要退好幾年,但不管要退多久,用戶也只能排著隊,拿著退款的號碼牌。明明是ofo違背了與用戶間的約定無法及時退款,難道就沒有坐不住的用戶,試圖在排到自己之前,先通過法律渠道向ofo索賠嗎?
當然不是沒有,只不過ofo還是棋高一著。
在用戶註冊或使用之前,企業通過用戶協議條款,規定出現各種問題時的處理方式,用戶同意協議則代表一旦發生包含在條款中的問題,雙方將按照協議進行處理,避免因事先未澄清規則而產生糾紛。如在糾紛中用戶提出訴訟,用戶協議也將作為訴訟依據。
但通過用戶協議還可以免於訴訟,甚至免於用戶糾紛,這就厲害了。
法院:起訴駁回,請按照用戶協議申請仲裁
2018年4月20日8時19分,小陳在北京師範大學新樂群餐廳北門西側掃碼打開了一輛ofo小黃車,一推車卻發現,車已損壞不能騎行。隨後,小陳立即關閉車鎖,整個過程花費時間0分鐘。
但他然被收取了1元人民幣騎車費用。
2018年5月5日22時26分,小陳在西城區新街口北大街路段德芙利糖炒栗子店鋪北側十幾米處掃碼打開了一輛ofo小黃車,其後在騎行過程中發現阻力過大,以至於根本無法騎行,之後停車關閉車鎖,整個過程花費時間0分鐘。
但他同樣被收取了1元騎車費用。
2018年5月6日17時51分,小陳在北京師範大學樂育超市門口發現一輛小黃車,在檢查自行車外觀以及車閘沒有損壞的前提下,再次掃碼開鎖,之後坐上車座踩腳蹬試圖騎走,卻發現車鏈打滑根本無法騎行。
同學小肖也試騎了該自行車,同樣無法騎行,之後小陳鎖上自行車。
隨後,他再次被收取1元人民幣。
再一再二沒有再三,小陳決定拿起法律的武器,將ofo運營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
小陳在訴求中提出,在履行租賃合同過程中,被告公司多次未能向原告提供能夠正常騎行的自行車,已經構成根本違約,卻依然向原告收取費用,應當返還上述3元費用。
然而判決結果卻是小陳的訴求被駁回,3元要不回來,還要承擔訴訟費用。
怎麼看ofo都不是沒有問題的,卻能夠免於責任,原因也在判決書中。
判決書中的法院判決意見如下:
本院經審查認為,拜克洛克公司向本院提交的ofo小黃車用戶服務協議(以下簡稱用戶註冊協議)第15條顯示,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應在北京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後,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本案中,雙方通過用戶註冊協議已經約定了雙方因使用ofo小黃車服務所發生的爭議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故對原告的訴訟,應當予以駁回。
也就是說,根據ofo的用戶協議,所有協議相關糾紛無法通過訴訟來解決,用戶只有提交給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才是有效的。
那麼,走仲裁流程又有何不可呢?
如果申請仲裁,用戶需要支付高額的仲裁費用。
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官網費用計算顯示,如果用戶申請仲裁,則需支付至少6100元的仲裁費用——哪怕仲裁金額只有3元。
對此,網友們也紛紛表達了看法,由於很多用戶在使用App時並不會仔細逐條查看冗長的協議,這樣的條款讓他們感到猝不及防並且難以接受。
那麼,同樣的協議條款,是否也適用於近日人們十分關心的ofo退押金問題呢?
退押金不慌不忙,ofo早有準備?
據此前央視報導,北京市ofo小黃車用戶檀先生表示,ofo小黃車退押金的排隊似乎是“堵住了”,當時開始申請退押金就是1100多萬名用戶排隊退,到現在還是1100多萬用戶。
檀先生在1月13日-1月15日,連續3天記錄了自己退款排隊的名次。據此推算,ofo小黃車平均每天可以退掉8629位用戶的押金。按照這個速度,檀先生需要等到2022年夏天才能拿到押金。
焦急的檀先生只有不斷地聯繫客服,但客服卻以各種各樣的藉口推諉,如“大家都沒有退出來,都在排隊”。
央視記者跟隨檀先生來到位於北京中關村的ofo小黃車公司總部,負責接待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押金只能在網上申請退款,排隊等待,無法現場辦理。如果用戶還想要退掉賬戶中的餘額,必須通過人工客服申請。
可根據檀先生的經驗,客服電話很難打通。
報導中,有律師指出,消費者還可以通過訴訟或仲裁的方式要回押金或餘額。但是根據註冊協議,ofo小黃車用戶只能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這就為很多消費者維權設置了一道門檻。
所以,根據用戶註冊協議的這一條款,需要退押金的用戶如果不想排個幾年的隊,申請仲裁似乎也是唯一有效的法律途徑。
問題又來了,用戶要退199元的押金,需要支付至少6100元仲裁費用,誰又會這麼做呢?
看來ofo能夠不慌不忙地把退押金的日程排到幾年之後,也不是沒有底氣的。
“霸王”條款下,用戶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知乎上有這樣一個問題:小黃車ofo 是不准備退押金了嗎?
網友“馳毅蘭滄”在實名講述自身經歷的回答中提到了該條款,稱這個條款的存在讓用戶通過法律渠道索取被扣押金也面臨著高額的仲裁費。
“只能先請求裁定這個萬惡的仲裁條款無效,再去法院起訴退錢。
那麼,請求裁定無效的把握大嗎?
事實上,很小。但是,仍然有人在堅持做這件事,比如我。”
根據該網友提供的案件資料,其於1月14日對北京拜克洛克公司提出了起訴,申請確認其仲裁效力。
1月17日上午,法院組織該網友和ofo公司進行了詢問。
並且該網友發現,不只有自己在對仲裁效力提出挑戰。
1月25日,該網友更新了最新案件進展,表示”很遺憾最近沒有實質性進展。截至目前,我可以負責任地說,作為一介書生,為本次訴訟,我能力範圍內所能付出的努力已經全部窮盡,接下來便是靜候法院的通知與裁定。”同時透露集團訴訟與公益訴訟也面臨著眾多疑難問題,無法即時開展。
那麼,這樣的協議條款對用戶到底是否是公平的,這樣的“強制仲裁”規則又是否是可以改變的呢?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研究員趙占領律師指出,用戶註冊協議中對糾紛解決方式的約定是電子商務乃至各類用戶協議中的常規條款,但較常見的約定解決方式為訴訟。用戶註冊協議主要體現了用戶與ofo之間的單車租賃合同關係,一般情況下,用戶在點擊同意確認並進行註冊後,用戶協議中存在對糾紛解決方式的約定即為有效,不過這種關係到消費者重要權利的條款,通常需要通過加粗、加黑等醒目方式進行提示。
對於用戶在根據用戶協議申請仲裁時仲裁費較高的問題,趙占領律師指出,一般情況下,根據最終的裁決結果,仲裁費的全部或大部分將由敗訴方承擔。
不過,在不確定自己是否能夠勝訴的情況下提出仲裁,對用戶來說本身就是一種心理壓力,從而選擇放棄的人亦不在少數。
畢竟,仲裁費用設定較高的原因之一就是通過這種心理壓力來抑制各方濫訴,鼓勵雙方通過協商等方式解決爭議。
而這種”協商等方式”,具體體現在ofo上,就成了單方面的等待。
結語
至少現在,人們想退ofo小黃車的押金,只能排著無窮無盡的隊,等個1000來天。
並且,ofo公司明知已有1000多萬用戶的押金退不了,還在繼續收取新用戶的押金。
除了ofo之外,途歌、GOfun等共享經濟平台近期也曝出面臨退押金難問題,Bianews查詢了相關平台的用戶協議,並未發現類似“僅支持仲裁”的條款。
但不同平台也都或多或少地因為用戶協議中的一些疑似”霸王條款“與用戶產生過糾紛。
將玄機暗藏於字小又密又冗長、用戶懶得看,並且想要使用除了同意也沒有別的選項的用戶協議中,似乎已經成為一部分企業的”自救“之道——畢竟,用戶協議給你看你不看,問題在你不在我;不想同意可以不用,你非要用,問題也不在我。
然而,這樣的行為傷的是用戶的心。對打心眼裡就打算賴賬的人和公司來說還是賺了,但對社會來說,虧的是人與人之間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