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並不都是一樣的:5種失眠類型你屬於哪一種?
據國外媒體報導,失眠是令許多人苦惱的問題。近日的一項新研究指出,失眠並不只是與睡眠狀態有關的症狀,我們應當從新的角度來看待失眠問題。
來自荷蘭神經科學研究所(Netherlands Institute for Neuroscience)的研究人員分析了失眠者的人格特質和情緒特徵,發現存在五種類型的失眠症。研究人員表示,這些發現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了解失眠的原因,並有助於更加個性化的治療方案。該研究的結果在線發表於1月7日的《柳葉刀精神病學》(The Lancet Psychiatry)雜誌上。
五種類型
據估計,人群中受失眠症之苦的比例約為10%。失眠的主要症狀是難以入睡或保持睡眠狀態。例如,失眠症患者可能會在入睡之前長時間保持清醒,或者會過早醒來,然後無法重新入睡。
但是,儘管失眠症患者的症狀類似,但他們對治療的反應可能有很大差異。研究人員還表示,尋找失眠症“生物標誌物”——比如在大腦掃描結果中尋找共性——的嘗試都失敗了,表明可能存在不止一種失眠類型。
為了尋找失眠症“亞型”,研究人員分析了超過4000人的信息。這些人在線填寫了關於睡眠習慣和其他特徵的調查問卷,作為“荷蘭睡眠登記”(Netherlands Sleep Registry)項目的一部分。
根據調查問卷的結果,可以得知這些參與者中有大約2000人患有失眠症(他們在與失眠症相關的調查中得分較高,但沒有確診)。為了確定失眠類型,研究人員不僅分析了與睡眠有關的症狀,還考慮了其他因素,包括人格特質、情緒和情感狀態,以及對生活中壓力事件的反應。
研究作者發現,這些患有失眠症的參與者可以歸為以下5種亞型:
1)患有1型失眠症的人往往具有很高的痛苦程度(意味著高度的負面情緒,如焦慮、擔憂),而快樂程度很低;
2)患有2型失眠症的人具有中等的痛苦程度,但幸福感和愉悅情緒體驗往往相對正常;
3)患有3型失眠症的人同樣具有中等的痛苦程度,但幸福感低,愉悅體驗較少;
4)患有4型失眠症的人痛苦程度通常較低,但他們會因為生活中的壓力事件而經歷較長時間的失眠;
5)患有5型失眠症的人同樣具有較低的痛苦程度,而他們的睡眠障礙不會受到生活中壓力事件的影響。
這些失眠症亞型通常不會隨時間推移而改變:當參與者在5年後再次接受調查時,他們中的大多數都保持相同的類型。
個性化治療?
研究人員還發現,不同失眠症亞型患者在治療反應和抑鬱症風險方面存在差異。例如,患有2型和4型失眠症的患者在服用苯二氮䓬類藥物(benzodiazepine,一種中樞神經抑製劑,常作為鎮靜催眠藥)後,睡眠情況得到最大改善,而3型患者服用此類藥物後則沒有改善效果。此外,2型患者會對認知行為療法(一種談話治療方法)做出良好的反應,而4型患者則不會。在所有失眠症亞型中,1型患者終生患抑鬱症的風險最大。
這些結果表明,某些失眠症治療方法可能只對特定類型有效,未來的研究應該對此進行更深入的分析。此外,如果能確定哪些失眠症患者患上抑鬱症的風險最高,將有助於對該人群的抑鬱症進行預防。
在與該研究同時刊發的一篇評論中,日本藤田醫科大學醫學院精神病學系的Tsuyoshi Kitajima寫道,這項工作表明在失眠症人群中“可以進行明確的亞型分類”。
Tsuyoshi Kitajima表示,一些醫師可能對這種亞型分類存在疑慮,因為它們主要基於與睡眠無直接關係的因素。不過,Tsuyoshi Kitajima指出新研究中描述的一些亞型與先前曾被接受(但現在已經放棄)的失眠類型具有相似性。例如,1型和2型患者往往在生命早期(兒童期或青春期)出現症狀,這類似於所謂“特發性失眠”(idiopathic insomnia)患者所見的症狀。特發性失眠屬於傳統的失眠分類,指的是患者在生命早期沒有明確原因而患上失眠,又被稱為兒童期初髮型失眠症。然而,在《國際睡眠疾病分類(第三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Sleep Disorders, Third Edition)中,特發性失眠已經不再被列為失眠類型。
Tsuyoshi Kitajima補充道,在已經確診失眠症的患者中對該研究結果進行確認將很有益處。研究作者也指出,自願參加睡眠研究的參與者可能無法代表整個失眠人群,另一方面,也可能存在其他尚未確定的失眠症類型。(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