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C訴高通壟斷案:你想要知道的都在這裡
據國外媒體報導,眾人關注的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訴高通壟斷案已經進入庭審階段。這起反壟斷案件可能決定未來智能手機的生產方式以及成本,從而影響到整個智能手機行業的未來。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指控高通壟斷無線芯片業務,迫使蘋果等客戶只能與高通合作,並對使用高通技術支付過高的專利許可費。
在1月4日開始的庭審辯論中,法官正在聽取各方意見,以決定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指控是否屬實。
目前高通是世界上最大的移動芯片供應商,其了手機連接蜂窩網絡的關鍵技術。該公司很大一部分收入都來自將這些發明專利授權給數百家設備製造商所收取的專利使用費,且相關費用基於手機整機價值而非零部件。
由於高通擁有與3G、4G和5G網絡技術相關的專利,此外還包括軟件等其他功能,這導致所有製造連接蜂窩網絡設備的手機製造商即便不使用高通生產的芯片,也必須向其支付許可費。
但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訴訟可能會打破這種模式。包括此案在內,高通目前在應對一系列法律訴訟,其中包括與前主要客戶蘋果之間的訴訟,以及韓國、中國和歐盟監管機構對其發起的訴訟。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在2017年1月指控高通維持壟斷地位,收取高額專利費,削弱市場競爭。該機構表示,高通迫使蘋果和其他手機製造商使用其芯片,從而換取更低的專利許可費,這種做法將競爭對手排除在外,損害市場競爭。
高通否認了這些指控,並表示聯邦貿易委員會沒有證據表明高通有任何針對芯片製造同行的反競爭行為。
雙方都表示正在努力協商解決方案,但本案中的法官表示不會推遲審判。
高通在庭審前拒絕置評。受政府關閉影響,聯邦貿易委員會公共事務辦公室( Office of Public Affairs)在庭審前沒有回復置評請求。
庭審進展如何?
此次庭審從1月4日開始,將持續10天。結案陳詞定於2月1日進行。法庭庭審分別於週一、週二和周五在加利福尼亞州聖何塞市(San Jose)舉行,由曾負責蘋果和三星專利大戰的高蘭惠(Lucy Koh)法官主持。需要注意的是,此案中沒有陪審團,這意味著只要高蘭惠做出決定,就會通過文件發布裁決結果。
高通是什麼公司?
作為消費者,或許不知道高通的名字,但使用過具有高通技術的設備的可能性非常高。高通最知名的產品是將手機連接到蜂窩網絡芯片,以及充當移動設備大腦的驍龍處理器。如果你設備上沒有調製解調器芯片,手機就無法正常運行。
高通是三星、一加和其他手機製造商的關鍵零部件供應商之一。這家芯片公司此前是iPhone調製解調器芯片的主要供應商,但專利之爭導致蘋果轉而使用英特爾的部件。
高通開發了什麼技術?
除手機芯片之外,高通還發明了許多用於移動設備的技術。該公司表示,過去30年中它在研發方面投入了400多億美元,其專利組合在全球範圍內擁有13萬項已發布專利以及專利申請。
高通的一些專利涉及多媒體標準、移動操作系統、電源管理、Wi-Fi、藍牙甚至飛行模式。該公司還是Verizon和Sprint所使用3G移動網絡標準CDMA的製定者,並在4G和5G網絡連接方面進行了不少創新。
高通在與蘋果專利訴訟中提交的一份文件中表示:“高通的發明對於整個手機網絡的正常運行必不可少,其不僅限於調製解調器芯片組甚至手機中所採用的技術。”
誰被授權使用高通的技術?
高通將其技術授權給340多家公司,其中以手機廠商最為典型。不過該公司並沒有將其專利授權給芯片製造商,這也是政府和蘋果在法律訴訟中所一直關注的問題。但高通辯稱,芯片製造商不需要專利許可,因為手機製造商已經負擔了使用其技術的成本。
蘋果通過富士康等手機代工商間接授權使用高通的技術,而不是擁有自己的專利許可。蘋果公司表示,五年來一直試圖與高通公司就直接授權進行談判,但後者所提供的條款並不公平。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怎麼說?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早在在兩年前就提起訴訟,指控高通通過“無許可,無芯片”的政策維持在手機芯片領域的壟斷地位。聯邦貿易委員會表示,這一政策將“苛刻”的產品供應和專利許可條款強加給手機製造商,對其收取高額專利使用費,削弱同行的競爭。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在一份經過反復修改的起訴書中表示,高通所持有的專利是標準基本專利,即對該行業至關重要的技術,必須在公平、合理和非歧視條款的基礎上授權給競爭對手。但起訴書稱,高通一直拒絕向其他芯片製造商授權一些標準的關鍵專利,違反了其FRAND(公平、合理、和不帶歧視性的條款)的承諾。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在起訴書中稱,”高通客戶接受了代價高昂的特許權使用費和其他許可條款,但這些條款並未反映法院或其他中立仲裁者所認為公平合理的條款評價。”
庭審前發生了什麼?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表示,高通拒絕向競爭對手發放許可證,是為了維持手機行業壟斷地位。高蘭惠在去年11月份裁定高通必須將其無線芯片專利授權給英特爾等芯片競爭對手。
當時,她批准了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對高通提起的部分簡易判決動議。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曾尋求一項裁決,宣稱“兩項行業協議要求高通將必要的專利許可授權給與其競爭的調製解調器芯片供應商。”
高通如何回應?
高通表示,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訴訟是基於“有缺陷的法律理論”,並要求法院駁回該訴訟,但法院尚未就此採取行動。
高通在針對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起訴的一份聲明中表示:“高通從不以獲得不公平或不合理的許可條款為目的暫停或威脅暫停過芯片供應。”“聯邦貿易委員會的相反指控是這起訴訟的核心論點,其完全錯誤。”
庭審過程中發生了什麼?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此前向法庭提交了針對高通訴訟的證據,並於1月15日將案件證據提交完畢。在庭審的前六天,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傳喚了蘋果、三星和愛立信等公司的證人,以及知識產權諮詢公司和大學的專家。它甚至也傳喚了高通首席執行官史蒂夫·莫倫科普夫(Steve Mollenkopf)。這場審判揭示了智能手機這一科技行業最重要業務的內部運作,展示了供應商如何爭奪主導地位和利潤。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專家怎麼說?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經濟學教授卡爾·夏皮羅(Carl Shapiro) 1月15日出庭作證,分析了“無許可、無芯片”政策和高通專利使用費對手機製造商、芯片製造商以及消費者的影響。他的結論是,高通在2016年之前一直壟斷CDMA調製解調器芯片和高端LTE調製解調器芯片。
“我認為他們損害了這兩個市場的競爭,”他說。
夏皮羅作證稱,高通正利用其市場力量和對芯片的壟斷,從專利使用費中抽取“異常高的費用”。夏皮羅稱,這增加了競爭對手的成本,削弱了他們作為競爭對手的地位,並強化了高通的市場壟斷地位。
他表示,無法使用高通的調製解調器將導致手機製造商的成本增加,甚至無法向消費者供貨。夏皮羅說:“高通公司在這些談判中帶給行業參與者沉重一擊,或者至少是作為一種威脅方式而存在。”
1月14日,知識產權諮詢公司284 Partners首席執行官邁克爾·J·拉辛斯基(Michael J. Lasinski)出庭作證稱,高通的許可費“太高,與他們的FRAND條款不相符”。標準基本專利必須以公平、合理和非歧視的方式獲得許可。
愛立信授權許可主管克里斯蒂娜·彼得森(Christina Petersson)在證詞中稱,多模式LTE的公平使用費應為每部設備價值的6%到8%。拉辛斯基說,他認為這個比例應該是6%,因為現在手機市場的出貨量比愛立信提出這個比例時高得多。
還有誰參與了庭審?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傳喚的證人包括科技行業一些知名公司的高管:其中包括來自蘋果、三星、華為、聯想和其他許多公司的證人。聯想負責知識產權副總裁艾拉?布隆伯格(Ira Blumberg)在內的許多人作證稱,他們擔心,如果未能與高通簽署授權協議,或試圖挑戰其法律條款,高通將停止向其供應芯片。
布隆伯格在法庭播放的視頻證詞中稱,挑戰高通“不是一個可行的選擇,因為我們不知道高通是否真的會切斷供應。”“我們不能冒那個險。”
蘋果和這起訴訟有什麼關係?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指控牽扯到高通與蘋果之間的法律訴訟結果。
這家位於加州庫比蒂諾的自行開發手機處理器芯片,但其依賴第三方芯片進行網絡連接。從2011年的iPhone 4S到2015年的iPhone 6S和6S Plus,這些手機調製解調器芯片的唯一供應商是高通。第二年,蘋果開始在包括iPhone 7和7 Plus的一些產品中使用英特爾的調製解調器芯片,但在向電信服務運營商Verizon和Sprint提供的同款產品中仍使用高通芯片。目前蘋果最新款的手機只使用英特爾的4G芯片。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表示,高通強迫蘋果支付專利許可費,從而讓蘋果在iPhone上使用高通的芯片。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稱,“高通意識到,任何贏得蘋果業務的競爭對手都將變得更加強大,並利用排他性方法阻止蘋果與高通競爭對手合作並提高運營效率。”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高通“利用其壟斷力量,迫使(手機製造商)在向競爭對手購買調製解調器芯片時,支付超額使用費,這基本上相當於一種稅收。高通進一步阻礙了這些競爭對手,拒絕向它們提供在標準制定過程中以FRAND條款提供的許可。高通剝奪競爭對手向蘋果銷售芯片的權利長達五年之久,阻止蘋果成為其他競爭對手的重要客戶。”
高蘭惠裁定,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發起的訴訟中,高通不能以蘋果與英特爾日益密切的關係來證明自己沒有壟斷。
這會對蘋果和高通的法律戰造成何種影響?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提出訴訟三天后,蘋果公司對高通提起訴訟,稱這家無線芯片製造商沒有為其芯片技術提供公平的許可條款。
這家iPhone製造商認為,它應該只根據高通調製解調器芯片的價值支付費用,而不應該基於整個設備的價值付費。蘋果表示,高通“實際上是在對蘋果的創新徵稅”,蘋果“不應該為與之無關的技術突破支付費用”。與此同時高通表示,如果沒有它的技術,iPhone就不會存在。
這兩家公司在世界各地的相互訴訟層出不窮。去年12月底,德國一家法院裁定,蘋果侵犯了高通的智能手機節能技術,並裁定這家iPhone製造商必須停止在德國銷售相關設備。
當月早些時候,高通在中國一家法院贏得了初步禁令,法院以侵犯專利為由要求蘋果的四家中國子公司停止進口或銷售相關iPhone。這些專利涉及的技術可以讓iPhone用戶調整照片的大小和外觀並重新格式化,以及在查看、瀏覽和刪除應用程序時使用觸摸屏管理應用程序。
據報導,蘋果公司計劃在中國市場發佈軟件更新,使其設備不再侵犯高通的專利。但德國法庭討論的專利訴訟涉及硬件,無法輕易更改。
其他科技公司反響如何?
與蘋果一樣,三星和英特爾也站在了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一邊。
三星于2017年5月提交了一份支持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訴狀的法律簡報。三星是高通最大的客戶之一,但在移動芯片方面也在與高通競爭。
三星在提交給法院的文件中表示:“在這兩種身份下,三星都直接承受了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所指控的排他性行為,並受到了這種行為的直接傷害。”“鑑於三星的獨特市場地位,可以幫助法院理解本案涉及的重要反壟斷原則。”
三星在文件中表示,高通曾同意,如果標準機構採用了高通專利,該公司將公平授權其相關技術。但三星說,高通沒有遵守自己的承諾。它只是向手機製造商發放許可證,而不是將其標準的基本專利授權給其他芯片製造商。
英特爾也提交了法律簡報,支持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對高通的指控。
高通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儘管高通幾乎已將所有競爭對手趕出高端LTE芯片市場,但英特爾並未認輸。”
高通的授權業務是如何運作的?
有些公司會單獨授權其每一項專利。而高通是打包授權其所有專利,按照終端設備(通常是手機)的售價來收取一定費用,這樣設備製造商就可以使用高通的所有技術。
在手機行業,專利持有者根據手機的總價值收取許可費是一種常態,因此高通並不是唯一一家這樣做的公司。愛立信、華為、諾基亞、三星和中興也會根據整個設備的售價收取許可費。
蘋果和高通之間的部分爭議在於,蘋果認為其授權費應該基於設備中使用的高通芯片價值,而不是整部手機售價。
蘋果首席執行官蒂姆·庫克(Tim Cook)今年5月份表示:“他們在標準關鍵專利方面做了一些非常出色的工作,但這只是iPhone手機的一小部分。”“它與蘋果手機的顯示屏、Touch ID或無數其他創新毫無關係。我們認為這是不對的,所以採取了原則性的立場。”
許可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訴訟有何關係?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關於訴訟的關鍵是高通所謂的“無許可,無芯片”政策。要想使用高通的芯片,手機製造商首先必須與高通簽署專利許可協議。外界普遍認為,高通芯片技術處於無線創新的前沿。長期以來該公司一直是4G LTE技術的領導者,在新興的5G市場上也領先於競爭對手。諸如三星等高端手機往往會使用高通的調製解調器芯片。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認為,“無許可、無芯片”政策讓高通在談判中擁有過多籌碼,並阻止競爭對手進入無線芯片市場。華為、英特爾、聯想等公司在庭審中作證稱,高通要求它們在購買高通芯片之前簽署許可協議。
蘋果一直在全球範圍內與高通就專利和授權問題進行訴訟,該公司派出兩名高管出庭作證。作為科技領域實力最強的公司,蘋果表示,在與高通就授權費進行談判時自己都感到別無選擇。
蘋果首席運營官傑夫·威廉姆斯(Jeff Williams)在解釋蘋果為何在2013年簽署另一項授權協議時表示,“我們面臨的是每年逾10億美元的授權費用增長,所以感覺就像是有把槍指著自己的腦袋。”
威廉姆斯說,蘋果希望在2018款iPhone上使用高通的4G LTE芯片,但高通不賣。威廉姆斯稱,高通確實繼續為諸如iPhone 7和7 Plus等蘋果舊款iPhone提供芯片,但不會為去年發布的iPhone XS、XS Max和XR提供芯片。高通則在證詞中表示,它希望繼續向iPhone供應芯片,並一直在努力贏回蘋果業務。
高通在庭審中對其許可有何態度?
高通首席執行官莫倫科普夫在聽證會上表示,截至2018年春季,該公司仍在爭取贏得為iPhone提供芯片的合同,但自之前合同到期以來,該公司還沒有從蘋果“獲得任何新業務”。由於審判的證據日期限制,他被禁止討論高通與蘋果的業務現狀。
莫倫科普夫還作證說,高通在向公司銷售芯片之前要求購買許可的做法,不僅是為了公司,也是整個行業有效運作的最佳方式。這是因為高通的專利許可涵蓋了手機可能使用的更多技術,而不僅僅是該公司調製解調器芯片中的技術。
“我們只向擁有許可的公司出售芯片,因為這種產品並沒有涵蓋所有的知識產權。我們要做的是確保手機製造商所生產手機在連接網絡時使用的安全框架得到有效保障。” 莫倫科普夫如是指出,“它並沒有體現在芯片上,也沒有體現在手機上,但它存在於所有這些設備中。我們創造了大量的知識產權,這是系統能夠正常工作的關鍵所在。”(晗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