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微信備付金集中存管,我們的錢更安全!
從今天起,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機構備付金將全部上交央行管理。此前,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下發《關於支付機構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有關工作的通知》特急文件,規定支付機構應於2019年1月14日前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央行這一通知下發後,“第三方支付躺著賺錢的時代終結了”“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將成歷史”等一度成了金融圈報導的熱詞。
備付金為何要100%集中存管?支付行業究竟將迎來怎樣的變化?普通用戶又將受何影響?
央行:防控風險
實際上,央行對備付金的管理是早有打算。
早在2017年1月份,央行就要求支付機構將備付金交存至央行的專用存款賬戶,當時首次交存的比例為平均20%左右;
到了2017年末,央行決定從2018年起,將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提高至50%左右;
到了2018年6月底,央行再次宣布,自2018年7月9日起,要求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交存比例逐月提高,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
能讓央行如此“關心”,備付金究竟是什麼?
根據央行的定義,備付金是指支付機構為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而實際收到的預收待付貨幣資金。
舉個例子,消費者在網購時,為購買某樣商品而支付貨款後,這筆貨款並沒有直接打在商家的賬戶,而是由第三方支付機構賬戶代為保存,只有等到消費者點擊確認收貨後,這筆錢才會從第三方支付機構撥給商家。
在這個過程中,這筆貨款就是“備付金”。
不僅是此類在途資金,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曾撰文指出,在日常交易中部分資金會逐漸沉澱在交易賬戶中,這部分沉澱在支付機構中的資金本質上也是備付金。也就是說,支付寶餘額、微信零錢等,均屬於客戶備付金。
為何央行三令五要取消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備付金功能呢?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在接受中新社國是直通車記者採訪時表示,作為支付過程中的沉澱資金或在途資金,從所有權上看,備付金屬於客戶;從控制權和利息受益權上看,備付金則歸屬於支付機構。這一兩權分離容易產生道德風險,也就是存在支付機構挪用備付金,甚至存在捲款跑路的可能性。
田利輝指出,除了挪用風險之外,支付機構不受監管的跨行資金清算,也存在為洗錢等犯罪活動提供通道的風險;同時支付機構通過備付金賺取利息收入,也偏離了提供支付服務的主業,一定程度上造成支付服務市場的無序和混亂。
“要求對備付金進行100%集中存管,央行此舉是為了客戶資金的安全。”田利輝說。
用戶:紅利減少,安全感增加
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備付金全部上交央行,不少人擔心:在支付寶、微信等日常使用的支付機構中的錢還能提現出來嗎?
實際上,雖然第三方支付機構沒有備付金賬戶,但用戶資金從此可以直接由央行管理,日常使用並不受影響。對比從前,由央行管錢,用戶資金的安全性反而得到提高。
此前據媒體報導,央行曾就備付金專項檢查披露過不少典型案例,其中,上海暢購企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暢購公司)就曾被檢查發現惡意挪用備付金。自2014年12月10日起,受個別商戶散佈的信息影響,寧波地區首先出現持卡人同時消費的現象,並逐漸擴散至上海等地區。而此時,暢購公司備付金已嚴重不足且資金籌措不力,導致暢購卡遭商戶大面積停止受理,造成資金風險敞口達7.8億元(人民幣,下同),涉及持卡人5.14萬人,甚至還引發了群體事件。
田利輝指出,用戶會喪失第三方支付行業給予的蠅頭小利,但可以獲得資金的長期安全。“藉此,央行能夠更好地監控洗錢、行賄、偷漏稅等行為,防范金融風險,建立完整的社會徵信體系,從而更好地服務企業和居民。”
支付行業:將迎來洗牌
對於用戶來說,所謂備付金不過是一件衣服的錢或是搶紅包得來的微信零錢,但對於第三方支付機構來說,這可是一筆不可小覷的資金。
根據人民銀行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1月末,支付機構交存的備付金存款已經達到1.24萬億元。而據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估算,支付行業每年的備付金利息收入約可達到70億元左右。
備付金上交央行後,對於第三方支付機構來說,不僅沒了此前巨額備付金所帶來的利息收入,與銀行間的議價權也即將消失。
融360分析師劉銀平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支付機構從中收取利息,銀行也多了存款來源,支付機構因此具有一定話語權,可以取得通道費率、限額方面的議價權利。集中存管後,支付機構備付金無法向銀行貢獻存款,銀行也就沒有讓利的動力,“今後通道費率有可能會上升,限額也會更加普遍。”
田利輝對此表示,支付機構不能再靠備付金利息“躺著賺錢”,也失去了在通道費率議價上的優勢,帶來了盈利能力的顯著下降,可能導致部分服務不佳、管理不善、競爭力薄弱的個別支付機構無法繼續運營下去,破產清算。
“備付金集中存管,對大小支付機構影響都很大。只不過,大支付機構本金相對充足,服務具有競爭力,抗風險能力較強。”田利輝說:“支付行業洗牌已經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