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宣布2012年末的iMac機型月底將“過時”
根據外媒MacRumors的報導,一份分發給蘋果授權服務提供商的內部備忘錄顯示,2012年末的21.5英寸和27英寸iMac將於1月30日被添加到其“過時產品和停產產品”列表中。進入這個列表的蘋果設備通常不再有資格從蘋果或蘋果授權的服務供應商那裡獲得維修或更換零部件的資格。
但備忘錄指出,2012年末型號的iMac將有資格參加蘋果的試點計劃,該計劃將在2021年1月30日之前在全球範圍內為設備提供延長服務,但須視零部件的供應情況而異。
參加蘋果試點計劃的其他產品包括iPhone 4s、iPhone 5、2012年年中的MacBook Air和Mac Pro機型以及2012年年中至2013年初的MacBook Pro機型。該計劃於2018年1月開始,並於8月擴大。
根據蘋果公司的說法,如果某款iPhone、iPad、iPod或Mac產品不再生產,這些產品的所有者可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或法律規定的更長期限內)從蘋果或蘋果服務提供商處獲得服務和部件。蘋果已停止對某些技術過時及停產的產品提供支持。
過時產品是指已經停止生產5 到7 年時間的產品,停產產品是指那些已停止生產7 年以上的產品。“過時”和“停產”的區別只適用於美國加州和土耳其,在這兩個地區,某些在其他地方被標為“過時”的產品兩年內仍然可以獲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