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索斯離婚或失去一半財富他還能掌控亞馬遜嗎?
據CNBC報導,亞馬遜首席執行官傑夫·貝索斯(Jeff Bezos)與妻子麥肯齊(MacKenzie)於本週三宣布“友好離婚”。這對他的個人財富和企業帝國意味著什麼?貝索斯以創立亞馬遜而聞名,目前他仍是該公司的最大股東。據亞馬遜2018年提交的委託書顯示,貝索斯持有亞馬遜16.3%的股份。他還成立了藍色起源公司,並在與麥肯齊25年的婚姻中買下了《華盛頓郵報》。
亞馬遜總部設在華盛頓州,貝索斯夫婦在那裡擁有豪宅。按照該州法律規定,這處豪宅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這意味著,如果貝索斯夫婦在那裡申請離婚,他們在婚姻期間積累的所有資產和債務將被認為歸夫妻雙方所有。法律規定,這些資產應公平分配,除非婚前協議另有規定。目前還不清楚這對夫婦是否有這樣的協議。
西雅圖離婚律師大衛·斯塔克斯(David Starks)說,資產公平分配並不總是意味著雙方平分財產。他說,在典型案例中,法院會試圖均分資產,使雙方在長期內處於大致平等的地位。例如,如果夫妻一方的收入潛力更大,那麼此人獲得的資產可能更少,因為他們更有可能在長期內養活自己。
但在貝索斯一案中,彭博社億萬富翁指數顯示,貝索斯的淨資產高達1370億美元,法院可能會平均分配這筆錢。斯塔克斯表示:“當你以億萬富翁的身份選擇離婚時,法庭似乎不太可能花時間去確認10年後誰更富有。”
股東們更迫切的擔憂是,這場離婚可能會如何影響貝索斯對亞馬遜的控制權。許多業內專家也不確定到底會發生什麼情況,畢竟很少有影響力如此巨大的公司創始人與自公司成立以來就始終相濡以沫的配偶離婚。
唯一的例子可能就是魯珀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他與結婚30多年的第二任妻子安娜(Anna)1999年離婚前,兩人共同建立起媒體帝國,但據報導兩人簽訂了婚前協議。
喬治梅森大學的法學助理教授喬丹·尼蘭(Jordan Neyland)曾就首席執行官離婚這一話題撰文,他表示,貝索斯夫婦在不大舉投資亞馬遜股票的情況下,可能很難分割他們的財富。
尼蘭表示:“以前有很多首席執行官離婚,但他們都是在成為首席執行官之前就積累了大量財富的職業人士。所以,我認為這就是為什麼貝索斯離婚案與眾不同的地方,他是亞馬遜的創始人,並在在職期間離婚。”
通常情況下,首席執行官們可以通過將房地產等其他資產留給配偶來避免股票分割。但尼蘭表示:“對於貝索斯夫婦來說,他們的所有財富都將集中在亞馬遜。在這種情況下,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麼龐大的財富,但我想他的配偶會得到亞馬遜的部分股票。因此,這將改變亞馬遜的股權結構。”
尼蘭還稱,這可能意味著亞馬遜需要找到一種新的結構,以確保貝索斯的股票仍擁有足夠的投票權,就像創建具有不同投票權的不同類別的股票那樣。他說:“這將是肯定會發生的創造性律師業務,我不知道這是否有任何先例。”
但斯塔克斯猜測,貝索斯夫婦可能早在周三發表公開聲明之前,就在這個問題上達成了一致。斯塔克斯說:“我不得不想像,他們肯定經歷了長時間的對話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討論,以便達成協議。該協議將確保貝索斯繼續擁有控制亞馬遜的能力。”
斯塔克斯表示,為了實現這一點,麥肯齊可能選擇放棄對亞馬遜股票的所有權,或者放棄對亞馬遜股票的投票權。和解協議的諸多條款可能會在亞馬遜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文件中曝光。亞馬遜拒絕置評。
在這位亞馬遜首席執行官經歷艱難的個人處境時,股東們可能還會擔心他的心態。但一位專家指出,貝索斯夫婦的巨額財富是個緩和因素。
專注於公司治理的斯坦福大學商學院教授戴維·拉克爾(David Larcker)在2013年撰寫了一篇研究論文,概述了首席執行官離婚可能對股東產生的影響。他表示,有些為了離婚而剝離個人資產的首席執行官,在企業中形成了避險情緒。看到自己淨資產大幅縮水的人,可能不太願意押注於高風險的創新。
但就貝索斯而言,拉克爾懷疑避險情緒是否會起作用,因為他擁有的財富數字太大了。他補充說,“如果某人擁有1000萬美元身價,當他們把半數資產分給配偶後,他們的財富下降到500萬美元。在這樣的背景下,如果你有更少的錢,如果你相信自己會變得更善於規避風險,這可能轉化為更加厭惡風險的決策。”
美國婚姻律師學會會長彼得·沃爾澤(Peter Walzer)建議:“股東唯一應該擔心的是冗長的訴訟。”但他沒有看到這種情況,並說:“從發表聲明的方式來看,我認為他們不會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