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裁決政界人士不能在社交媒體上屏蔽對手
據外媒報導,日前,美國第四巡迴上訴法院以3比0的結果裁決,勞頓郡監事會主席Phyllis Randall因禁止Brian Davison在其Chair Phyllis J. Randall網頁上發表言論12個小時而被判違反《第一修正案》關於自由言論權的相關規定。
巡迴法院法官James Wynn駁回了Randall提出的其Facebook頁面為私人的說法,並稱“互動部分”是一個公共論壇。Wynn在裁決書上指出,Davison的言論受到《第一修正法》的保護。
對此,Randall的代表律師並未立即置評。
Davison代表律師、來自哥倫比亞大學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Knight First Amendment Institute)的Katie Fallow指出,政府官員在壓製網絡異議上的權力低於線下。
而對於政府官員的社交媒體頁面是否為公共論壇下級法院的意見持不同意見。
Davison的案件是聯邦上訴級別的第一個此類案件,其他法院將可以將其視為先例。
在奈特研究所發起的另一個訴訟案中,特朗普要求曼哈頓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推翻法官Naomi Reice Buchwald在2018年5月作出的一項裁決,即特朗普不能屏蔽出現在其個人賬號@RealDonaldTrump上的批評聲。代表特朗普的司法部認為Buchwald的決定從本質上就是錯誤的。該機構表示,總統以個人身份使用Twitter賬戶傳播自己的觀點,而不是提供一個供公眾討論的平台。
據悉,該賬號是特朗普在2009年創建的,擁有5700多萬名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