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滿對方宣傳語“瓜子網”起訴“車王”不正當競爭
據海淀法院網消息,因不滿“車王認證二手車超市”在經營和宣傳過程中大量使用“第一”、“首家”、“最大”、“唯一”等絕對性宣傳用語,“瓜子二手車直賣網”經營商車好多舊機動車經紀(北京)有限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車王(中國)二手車經營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立即停止在其網站、APP應用軟件、新浪微博、微信公眾號上使用絕對性、對比性宣傳用語,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1030萬元。
原告訴稱,其運營的“瓜子二手車直賣網”一直致力於向公眾提供二手車信息服務和經紀服務。被告車王(中國)二手車經營有限公司通過其運營的“車王認證二手車超市” 、移動應用軟件、新浪微博、微信公眾號在全國范圍內從事二手車經營活動,二者有直接的競爭關係。原告經調查發現,被告在其經營宣傳過程中大量、反複使用諸如“最有信譽”、“覆蓋城市最廣”、“最大二手車超市”、“唯一一家能夠做二手車貸款的企業”、“服務態度最好”等絕對性用語,並對其運營的“車王認證二手車超市”平台與包括“瓜子二手車直賣網”在內的二手車行業其他競爭者進行對比,多次使用“更多放心、更多選擇、更多優質資源”等宣傳語。
原告認為,被告作為同業競爭者,在經營和宣傳過程中大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禁止的絕對性用語,宣傳的數據毫無事實依據,極易誤導消費者;且擅自使用對比句式將其與包括“瓜子二手車直賣網”在內的二手車行業其他競爭者進行片面對比,嚴重貶損了二手車行業其他競爭者的形象和聲譽,侵害了原告平競爭權利,直接損害了原告的經濟利益。被告的上述違法行為已嚴重擾亂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屬於典型的虛假宣傳,已經構成不正當競爭。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