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版權局排除了無需人工輸入的AI創作內容的版權保護要求
美國版權局正在發布一系列關於版權與人工智慧關係的報告。儘管這個問題很複雜,但該機構已經表示,沒有人類幹預的基於人工智慧的作品根本無法享受版權保護。
透過人工智慧手段創作的電影和其他複雜作品不能獲得版權,除非這些人工智慧工具用於進一步開發現有內容。美國版權局(USCO) 最近發布了第二份關於版權和人工智慧的報告,涉及大型語言模型和其他人工智慧系統產生的輸出的「版權性」。
該報告重點關注人類對人工智慧作品的貢獻程度,這是決定版權是否可以應用於這些作品的關鍵點。 USCO 收到了10000 多條關於此問題的評論,其中絕大多數表示現有的版權法足以完全適用於人工智慧輸出。
然而,參與者對涉及「某種形式」人類貢獻的生成性人工智慧輸出有不同的看法。報告指出,版權性必須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但需要新的法律原則來處理人工智慧製作的內容。 USCO 表示,如果上述內容是透過簡單地將提示文字輸入AI 服務而產生的,則不能適用作者身分和版權。
該機構為AI 工具的「輔助」使用制定了不同的規則,不同的任務在整個創作過程中受益於人工智慧演算法。 USCO 引用了美國電影協會和其他貿易組織提交的幾條評論,這些評論涉及用於使演員變老或「減齡」、從場景中移除物體等的AI 系統。
該機構表示,用於協助創作過程的AI 工具與用作人類創造力替代品的「生成」服務之間存在重要差異。 AI 模型的輔助使用不會限製版權保護,而做出「表達性」選擇的AI 系統則需要進一步分析。
目前,透過Midjourney 或其他AI 服務產生的圖像無法取得版權,無論提示的複雜程度為何。進一步的快速迭代毫無價值,因為「創造者」本質上是在「重新擲骰子」黑盒人工智慧系統,而對生成過程沒有任何程度的控制。
這份新報告是一系列(人類撰寫的)關於產生人工智慧的野外世界版權的分析作品的一部分。第一份報告於7 月發布,要求制定新立法,以妥善打擊音頻和視覺深度偽造。該系列即將推出的第三部分將處理人工智慧模型訓練的關鍵問題,以及是否應該允許人工智慧公司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之上建立他們的營利性人工智慧服務,而無需向任何人支付一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