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調查局無證的”後門”搜索行動被裁定違憲
經過多年的訴訟,聯邦法院最終裁定聯邦調查局根據《外國情報監視法》(FISA)第702 條的規定搜索美國公民的通信是違憲的。 在上周公布的一項裁決中,美國地區法院法官拉珊-德阿西-霍爾(LaShann DeArcy Hall)裁定,這些”後門”搜索違反了憲法第四修正案。
正如電子前沿基金會所指出的,FISA 允許聯邦情報機構”以’國家安全’的名義”收集大量外國通信。 即使其中一些通信可能涉及美國居民,政府仍辯稱,要求授權令”會妨礙聯邦調查局獲取威脅情報並據此採取行動的能力”。 2023 年,聯邦調查局進行了超過57,000 次”美國人”數據搜索,比2022 年減少了52%。
這個特殊的決定源於一個涉及阿格隆-哈斯巴賈拉米(Agron Hasbajrami)的案件,他是一名美國永久居民,2011 年因被指控計劃加入巴基斯坦的一個恐怖組織而被捕。 然而,政府並未揭露其部分案件是基於透過《外國情報監視法》第702 條在沒有搜索令的情況下所取得的電子郵件。
2020 年,上訴法院裁定此類搜索可能違憲,但現在正式裁決。 DeArcy Hall 法官認為,根據第四修正案,FBI 無證搜查美國數據的行為”不合理”。
儘管美國人的通信仍有可能被偶然或無意截獲,但如果允許無證搜查第702 條專門用來避免收集的相同信息,那將是自相矛盾的。 如果允許這種做法,第702 條就會變成被告所說的那樣–成為執法部門規避第四修正案進行”後門搜查”的工具。
美國國會去年批准了FISA 第702 條,該條款將於2026 年再次到期。 EFF 要求立法者制定一項”立法授權要求,以便情報部門不再繼續踐踏受憲法保護的私人通信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