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新階段,”屬於誰”變得更為重要
19日,川普在社群媒體上發布了這樣一條動態:「我希望美國能在一個合資企業中持有50%的股份。透過這樣做,我們可以拯救TikTok,讓它落入可靠的管理者手中,並繼續運作。
因此,我初步考慮的是,由當前所有者和/或新買家與美國共同成立一個合資企業,美國在其中持有50% 的股份,由我們選擇的買家合作。 」
當日,美國的TikTok正式停止服務,而僅半天後,TikTok又恢復了使用。
從17日美國最高法院以9:0透過對TikTok「非賣即禁」的相關裁定,到川普上任,短短三天的時間裡,TikTok在美國市場的動態牽動著所有TikTok使用者的心——這家在美國擁有1.7億用戶的“超級APP”,正在為22.4萬個中小企業、超700萬美國商家提供生存來源。
而讓美國政客擔憂的是,它是一家中國公司,這可能會威脅國家安全問題。
在川普第一任期中,就曾試用總統行政令封鎖TikTok,儘管該禁令曾在2021年被拜登撤銷,但兩任總統給TikTok的選擇是一致的:將美國業務分拆出售,或者被封禁。彼時的訊號就已經相對明確:“不賣就禁”,封鎖是出售的plan B,所以更是實際上美國政客希望它能被“出售”。
對於TikTok商家來說,TikTok「關了又開」、TikTok使用者叛逆的湧進小紅書等系列事件足以證明,在無數緊張的情緒尚未得出定論的當下,TikTok的影響力也使它有在牌桌上談判的籌碼。不少TikTok商家也向霞光社表示:「在這場橫亙了4年之久的博弈中,TikTok的使用者們都在賭一個結果,賭TikTok還能不能在美國市場用。目前的結果來看,短期內是沒事了。
當TikTok變得更加珍貴且唯一,TikTok面對的「大問題」早已不是能否繼續經營,當下更為關鍵的問題在於,它未來屬於誰。決定權早已不在任何一個單一個體手上。
如果問川普上一任期有什麼遺憾的話,未能「買下」TikTok,一定能算在其中。
2020年6月,川普在美國圖爾薩市搞了一場競選集會,包場了當地能容納1.9萬人的體育場館,最後只來了6,200人。而讓川普失去人氣的原因是什麼,不少當地媒體將筆尖指向TikTok。當時,一位51歲的美國公民在TikTok 上發出號召,“想要讓川普一個人面對空空蕩蕩的場館嗎?那麼來預定門票,然後放他鴿子吧!”
於是,這位愛用X的總統,第一次認識到了TikTok的厲害,一紙總統令宣布封殺TikTok未果,兜兜轉轉4年之後,TikTok的前路再次與這位總統聯繫在一起。這次,川普搖身成為高喊守護TikTok的人,實在戲劇性太強。
事實上,在川普卸任之後的兩年裡,TikTok對於在美國市場的預期是逐漸轉好的。甚至2024年初TikTok美國業務高層的報告中都表示:「TikTok沒什麼迫在眉睫的危險了。」也正是在這一年,TikTok美國電商日均銷售額便已達2000萬美元左右,幾乎追平了在印尼三年的成績。
然而,這無疑是商人對政客的預期過高。因為2024年3月,旨在全國範圍內封禁TikTok的《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隊受控制應用程序的侵害法案》被拜登簽字生效,整個流程完成僅用了兩個月。這份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在開始執行後180天內,即2025年1月19日前出售TikTok,否則這款產品便會遭到封鎖。
這次,TikTok面對的不只是川普,而是屁股座位出奇一致的華盛頓政客。 2025年1月17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作出正式判決,以9:0裁定TikTok「不賣就禁」法案合乎美國憲法,TikTok全面敗訴。不分自由派、保守派,九名大法官一致同意該判決。
這一局面與2023年時別無二致,那場讓週受資火遍全網的聽證會上,一位眾議員在聽證會上對接受質詢的TikTok CEO 週受資說,“我得感謝你,你做到了過去三、四年難以想像的事,你讓共和黨和民主黨聯合了起來。
此前,沒有任何一家企業,能夠在美國政府局面中佔據如此濃烈的色彩,在兩屆美國國家領導人、三次政局易主之後,仍喧囂於一線,美國政客們到底在害怕什麼?我們透過TikTok案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審判來看,可以歸結為三點:
首先,關於資料安全威脅。美國政府給TikTok 羅列了兩大「罪名」:其一為隱形輿論操控,其二是盜用個人資訊。在審判期間,有法官聲稱,TikTok 能夠獲取數以千萬計美國民眾的個人訊息,且中國政府隨時有可能將這些資訊及數據轉化為對付美國的「武器」。
針對這一說法,TikTok 律師作出回應:TikTok 的資料庫由甲骨文負責運營,儲存地點在美國,依據美國法律,這些個人資訊既不能交付給TikTok,也不能提供給其他第三方。並且,TikTok 在美國的營運嚴格遵循美國法律,不存在任何違規傳輸資料的情況。
其次,涉及演算法黑箱與隱性輿論操控問題。美國政府律師指控TikTok 借助推薦演算法,以隱密的方式潛移默化地影響美國大眾的認知,認為中國可透過該演算法操控輿論,且演算法不透明,美國公眾無從得知其背後邏輯。
對此,TikTok 律師回應稱,TikTok 不存在任何隱形輿論操控行為。 TikTok 在美國的內容由TikTok 美國公司獨立經營,雖然會使用位元組跳動的演算法,但具體執行均由美國公司獨立完成。
最後,談談TikTok 與中國政府的關係。美方質疑TikTok 接受中國政府指令,從事對美國不利的活動,對位元組跳動作為獨立商業公司的屬性表示不信任。
TikTok表示,美國有大量來自中國的投資,其中不乏對傳媒產業的投資。若所有具有中國背景的公司都要遭受如此嚴苛的監管,顯然已超出合理範疇。
或許,一旦意識形態對立,無論用多麼豐富的證據言明無罪,都難以洗淨質疑者的猜忌與懷疑。
而面對華盛頓政客的擔憂,作為字節跳動全球化佈局的關鍵產品,TikTok只能綁定更多的利益、有更大的影響力,才能爭取到更大的博弈空間。
近4年中,TikTok人員組成、市場運營等多個層面都採取著全球佈局的方式,如團隊分佈在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分管同一個項目的不同環節。
我們也整理了其在全球各市場的發展:
截至2024年8月,TikTok全球月活躍用戶數已達15.8億。這意味著更大的影響力,也意味著更大的果實。但更重要的是,TikTok很難再造了。
這場遊戲裡,還有一個角色就是大量的在TikTok發佈內容的創作者。 TikTok案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審判中,也有TikTok創作者的存在,他們表示,TikTok創作者作為美國公民,受到第一修正案保護,有權選擇他們認為合適的出版社合作。
僅從一個商業產品的角度來看,TikTok也確實具有無法再造的不可替代性。時間上說,在TikTok生長的早年,Facebook與Google並沒有正視短片的威脅,這為TikTok創造了一個競爭相對沒有那麼激烈的環境。
此後,也有不少競爭對手試圖再造TikTok,但結果都失敗了。例如其頭號競爭對手Facebook在2018年發表的新產品Lasso,發布4個月時在美國下載量是7萬,而同期TikTok吸粉近4000萬人。
具備時間優勢之外,位元組跳動在短視頻/直播領域的佈局也肯下注,先後讓三個團隊一起做,如果抖音沒有成功,或許就是火山、西瓜取得成功,嘗試多了,總能找到市場更偏愛的方式。
也因此,TikTok抓住的是更年輕的使用者群體,和更長的黏性,這都是日顯遲暮的Facebook無法達成的事。對華爾街的政治人物來說,至少川普很明白,抓住TikTok,就意味著抓住未來,抓住了美國年輕人的機會。
以年齡分佈來看,TikTok 用戶年齡層相對較年輕,其用戶中有67.28% 為Gen Z 世代,30% 為千禧世代,相較之下Facebook 的用戶年齡分佈則更為廣泛,Facebook 有86%的使用者年齡在18-29 歲之間,77% 的使用者在30-49 歲年齡層;
用戶長度上,根據Insider Intelligence數據,TikTok 用戶平均每天花費約40 分鐘在TikTok 上,而Facebook 用戶平均每天只花28分鐘。都展現了極強的平台吸引力。
TikTok停服當日,2004年出生的美國網球選手高芙成功晉級澳網八強後,在攝影機鏡頭上簽名時寫下了“RIP TikTok USA”。 「我們都愛TikTok,它屬於用戶。」一位小紅書上的「TikTok refugee」用戶這樣向霞光社表示。而廣大且精確的用戶,正是難以再造的瑰寶。
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審判中,美國法官問:「創作者對TikTok的依賴是不是情感性的?例如我有一件很喜歡的舊衣服,儘管我可以買到一樣的新衣服,但我就是喜歡穿舊的。
TikTok創作者們的律師也說明了TikTok的不可替代:「過去幾年有許多平台都試圖取代TikTok,但他們都失敗了。這就像一個由無數天才編輯組成的媒體,不是說有另一個也僱用編輯的媒體就能隨便取代的。
而相當“目的性”的一句話是,法官表示,“TikTok不一定要關門,只要1月19日之前完成出售就行。”
那麼,TikTok能賣嗎?
這個問題也在審判過程中涉及,TikTok律師只能反覆強調因為全球共享演算法等技術原因,TikTok無法實現與位元組跳動的剝離。法案規定的270天的出售期限實在太短,根本不可能完成出售。
美國法官則問,那是不是不論給多少天都沒辦法完成出售? TikTok律師只能回答,是的,不論給多少時間,出售都是極度困難的。
TikTok「不賣就禁」法案在字面上並未使用封鎖這兩個字,而是規定如果TikTok不能在2025年1月19日之前完成剝離出售,任何美國公司都不能繼續為TikTok在美國的運營提供服務。這何嘗不是全球化路徑中,被猜忌恐懼築起的高牆。
在TikTok的長期戰役中,對手早已不再是矽谷的科技公司,而是華盛頓政客。這也將是許多科技公司全球化之後的新問題——你的頭號“對手”,超出了企業範疇變成一群政客後,你該如何應對?
未來,隨著經濟和社會極化加劇,政治和商業的交集將更為明顯。對全球化企業而言,它必須接受政治成為企業發展的一部分,並為此具備相應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