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任天堂起訴《幻獸帕魯》為何侵害專利而非著作權
2024年9月時,任天堂聯合寶可夢共同起訴《幻獸帕魯》侵犯智慧財產權,引發熱議,不過具體的的起訴理由是其侵犯專利而非著作版權,日前資深日本律師業者進行了專業分析。
·首先在日本,知識產權的定義涵蓋多個範疇,包括專利權、創意權、商標權、實用新型方案權、著作權以及經營機密等等。
·其中的著作權在原創作品一問世自然產生,相較於專利權擁有各種備案登記序號內容等,實際上著作權並非實際存在的法律產物。
·而之於遊戲界,任天堂傳達的不僅是要保護著作權,更想警示可以依靠專利權加以具體維護權利。
·判斷是否侵害著作權的內容包括音樂、影片、圖片等等更容易定罪,唯有故事情節難以認定侵權。
·另一方面,專利權的中心圍繞著「發明」展開,包括物的發明以及方法的發明。
·遊戲作為程式的集合體,可以歸屬於物的發明範疇。
·作為縱橫遊戲界世界知名的任天堂法務部,對於侵害智慧財產權的訴訟理解明顯優於常人。
·提起侵害專利權不論蒐集證據、訴訟時間、律師費等等都會更有利。
·結論,任天堂法務部但凡不出手,是因為還沒有足夠把握,一旦出手,對手很難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