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門:擴大汽車報廢更新支援範圍單車最高補貼2萬元
根據央視新聞報道,商務部等8部門辦公廳發布《關於做好2025年汽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在《商務部等7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 〕392號)基礎上,將符合資格的國四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納入可申請報廢更新補助的舊車範圍。
2025年,對個人消費者報廢2012年6月30日(含當日,下同)前註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
並購買納入工業及資訊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公升及以下排氣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
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舊車併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燃油乘用車併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
同時,汽車置換更新補助標準進一步完善。
2025年,對個人消費者轉讓登記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車,併購買乘用車新車的,給予一次性補貼支持,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補貼最高不超過1.3萬元。
個人消費者申請汽車置換更新補貼,轉讓的既有乘用車登記在本人名下的時間最遲不得晚於2025年1月8日。
每位個人消費者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最多可享有一次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就同一輛新車只能選擇申領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或置換更新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