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週四裁定FCC無權恢復網路中立規則
美國上訴法院週四裁定,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無權恢復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網路中立規則。這項裁決對即將離任的拜登政府來說是一個打擊,因為拜登政府曾將恢復開放網路規則作為優先事項。拜登總統於2021 年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鼓勵聯邦通訊委員會恢復這些規則。
位於辛辛那提的美國第六巡迴上訴法院的一個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小組表示,聯邦通信委員會無權恢復該規則,該規則最初由民主黨前總統巴拉克·奧巴馬在2015 年實施,但隨後在共和黨前總統唐納德·川普的領導下於2017 年被委員會廢除。
網路中立規則要求網路服務供應商平等對待網路資料和用戶,而不是限制某些用戶的存取、降低速度或封鎖內容。這些規則還禁止ISP 為受青睞的用戶提供更快的網路速度或存取權限的特殊安排。
法院援引了最高法院6 月在Loper Bright 案中做出的裁決,該裁決推翻了1984 年的一項先例,該先例規定政府機構在解釋其執行的法律時應給予尊重,這是限制聯邦機構權力的最新裁決。法院裁定:“適用Loper Bright 意味著我們可以結束FCC 的猶豫不決。”
該裁決保留了加州和其他州採用的州中立規則,但可能會終結20 多年來賦予聯邦監管機構全面監督網路的努力。
FCC 主席傑西卡·羅森沃塞爾呼籲國會在裁決後採取行動。羅森沃塞爾在聲明中表示:「全國各地的消費者一再告訴我們,他們想要一個快速、開放和公平的網路。根據這項裁決,很明顯國會現在需要聽從他們的呼籲,承擔網路中立的責任,並將開放網路原則納入聯邦法律。
FCC 於4 月按照黨派路線投票決定重新承擔對寬頻網路的監管監督,並恢復開放網路規則。行業組織提起訴訟,並成功說服法院在審理案件期間暫時阻止這些規則。
即將上任的FCC 主席Brendan Carr 去年投票反對恢復。他週四沒有立即發表評論。
前FCC 主席Ajit Pai 表示,法院的裁決應該意味著恢復這些規則的努力結束,重點轉移到「對美國消費者真正重要的事情上——例如改善網路存取和促進線上創新」。
川普政府不太可能對該決定提出上訴,但網路中立倡導者可以尋求最高法院的審查。這些規則將為FCC 提供新的工具來打擊中國電信公司,並有能力監控網路服務中斷。
一個代表亞馬遜、蘋果、Alphabet 和Meta Platforms 等公司的團體支持FCC 網路中立規則,而其成員包括AT&T 和Verizon 的行業組織USTelecom 去年稱恢復網路中立「完全適得其反、沒有必要,並且是一種反消費者監理幹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