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驢友」不聽勸違規探險受困:獲救後付費2萬埋單
江西省首次對違規探險造成公共資源浪費行為進行了追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緊急管理部」官方報道,10月25日,10名南昌籍「驢友」來到奉新縣百丈山進行徒步登山探險運動,當晚在百丈山下的民宿住宿。
10月26日下午,其中5名「驢友」不聽民宿負責人勸阻徒步進入百丈山未經開發的山區天狗嶺探險,並與民宿負責人約定當日17時前返回民宿。
18時27分許,當地民宿負責人見5人在約定時間未返還,並聯絡不上,遂報警求助。
救援人員克服地形複雜、山區通訊全無、陰雨溫度突降等諸多不利因素,經過18小時的艱難搜救,10月27日11時40分許,在修水縣境內大潭嘴山間的一處水溝旁,將5名失聯「驢友」全數安全救出。
宜春市奉新縣應急管理局局長表示,此次事件中主要因為「驢友」安全意識不強,對潛在風險預估不足、應急準備不充分,缺乏必要的自救措施,疊加盲目自信引發。
11月7日,宜春市政府在江西省緊急管理廳對5名「驢友」進行了警示教育約談,會上對「驢友」違反政府管理規定,擅自進入未開發開放區域探險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並要求其作為完全民事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與會「驢友」後悔自己的魯莽行為,今後不再犯同樣的錯誤,簽署了《具結悔過書》。
鑑於失聯事件造成政府和社會的公共資源大量浪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旅遊者接受相關組織或機構的救助後,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之規定。
與會「驢友」表示自願承擔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綜合考量旅遊者過錯程度、個人承擔能力及悔過認錯態度,經協商由5人共同承擔2萬元救援費用。
隔日,5名「驢友」將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2萬元救援費用轉入江西宜春市奉新縣財政賬戶,這筆費用將支付給參加救援的社會救援力量和群眾。
官方呼籲,戶外旅遊探險活動要依法依規進行,廣大旅遊探險愛好者要切實增強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實施有償救援,不僅要違法違規野遊探險者付出代價,更能對社會公眾起到安全警示教育作用,同時有利於將有限的政府和社會公共緊急救援資源用於關鍵的危機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