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法定假日將增加春節放假4天勞動節放假2天
國務院決定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二條第二項修改為“(二)春節,放假4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第四項修改為「(四)勞動節,放假2天(5月1日、2日)」。二、增加一條,作為第七條:「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統一放假調休,結合落實帶薪年休假等製度,實際形成較長假期。
除個別特殊情形外,法定假日假期前後連續工作一般不超過6天。」此外,對條文順序及個別文字作相應調整修改。本決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佈。
依照上述原則,現將2025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為:
一、元旦:1月1日(週三)放假1天,不調休。
二、春節:1月28日(農曆除夕、週二)至2月4日(農曆正月初七、二)放假調休,共8天。 1月26日(週日)、2月8日(週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週五)至6日(週日)放假,共3天。
四、勞動節:5月1日(週四)至5日(週一)放假調休,共5天。 4月27日(週日)上班。
五、端午節:5月31日(週六)至6月2日(週一)放假,共3天。
六、國慶日、中秋節:10月1日(三)至8日(週三)放假調休,共8天。 9月28日(週日)、10月11日(週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