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通過對華電車高關稅投票:三條因應之策與未來關鍵一個月
10月4日,歐盟委員會就對中國電動車對歐出口徵收高關稅提交歐盟成員國表決,由於沒有達到法定所需的「有效多數表決」(QMV)票數(15個成員國和65%的歐盟人口)的否決,歐盟的徵稅建議得以在歐盟理事會通過。這結果可能為中歐經貿關係帶來潛在的極大不穩定性,並可能改變中歐整體關係發展進程。
目前投票結果並非歐盟最終徵稅方案
儘管此次成員國投票具有重要意義,甚至對歐盟對華電動車採取何種程度的關稅發揮決定作用,但這還不是最終結果。基於歐盟反補貼調查相關法律規定,歐盟對華電動車課稅措施有其既定程序,此次投票屬於必要程序。另外,成員國投票在性質上屬於歐盟理事會決策進程,而歐盟理事會在整個歐盟權力體系中位於核心地位。有鑑於此,此次成員國投票結果較為關鍵。然而,歐盟作為一個共同市場和關稅同盟,大體而言,其成員國對外關稅政策主導權掌握在歐盟之手而非成員國之手,確言之,掌握在歐盟委員會之手。
因此,根據歐盟複雜的決策體系、歐盟不同機構間權限分配及歐盟機構與成員國間複雜的權力關係,當前成員國就對華電動車徵稅建議的投票結果並非歐盟對華電動車徵稅最終實施方案,儘管歐盟在實際操作上對當前投票結果進行重大改變的空間已相當狹小,但理論上還存在改變的可能。
改變目前投票結果的可能性來自兩個因素。一是根據歐盟反補貼調查法定全程,歐盟終裁實施方案需在開啟反補貼調查後13個月內完成。就歐盟中國電動車反補貼案來看,歐盟去年10月開啟首次調查,這意味著歐盟終裁實施方案最晚將在11月4日前完成。因此,目前成員國的投票(即歐盟理事會投票)是對歐盟委員會提出的終裁建議做出的集體表態,而不決定歐盟終裁方案,決定權在歐盟委員會之手。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此次歐盟理事會投票屬於反向表決,即只有超過有效多數票數才能否決,達不到這一否定票數即視為通過。目前結果顯示,歐盟終裁建議沒有被有效多數否決,即意味著歐盟建議得到了歐盟理事會贊同。然而,最終採取什麼樣的實施方案,決定於11月4日前歐盟委員會所做的終裁決定。如果歐盟委員會在目前投票結果上,再充分協調不同成員國利益需求和意見,有可能修訂目前方案。
二是中歐雙方仍然沒有放棄就電動車輸歐最低價格開展的談判,這意味著在終裁方案實施前的一個月時間內,對華電動車關稅水平可能因雙方協商而出現調整甚至取消。另外,歐盟目前的徵稅方案補充了終裁後繼續和中國就關稅進行協商的條款,這意味著中歐可能在歐盟委員會終裁後繼續進行談判,關稅水平在歐盟終裁後也存在調整或取消的可能性。
基於此,目前歐盟委員會的關稅方案建議在歐盟理事會通過,關稅水平調整乃至取消的可能性在理論上還是存在的,但要看到,基於歐盟啟動此次反補貼調查並肆意徵收高額關稅的動機和整個國際局勢背景,歐盟在終裁中大幅調整和取消對華電動車關稅的可能性很低。
高額徵稅對我國市場的影響及其本質
要了解此次徵稅的後果(假設之後一個月內出爐的終裁依然維持目前擬議中的關稅水平),應從短期和長期兩個方面進行分析。
從短期來看,這當然會對我國汽車市場造成較大衝擊。儘管中國大陸是中國電動車的主要銷售目的地,承載著中國電動車長期發展的消費需求,但歐盟市場正成為我國車企海外銷售市場越來越重要的目的地,而且是成長潛力最大的海外市場之一。高關稅將對我國電動車出口造成困擾,尤其對已經將歐洲市場作為海外重要銷售目的地的車企而言,高關稅的實施將可能促使其不得不進行新的生產調整,從而耗費巨大的成本和造成利潤空間上的損失,短期內在一定程度上失去部分技術開發潛能。歐盟徵稅也會促使部分車企轉移生產和銷售目的地,一定程度上可能會引發潛在的第三方市場對我國資本和商品的憂慮,從而使我國車企在短期內遭遇來自歐盟市場和非歐盟市場的雙重衝擊(見簡軍波:《歐美保護主義誘發跟風苗頭,中企如何優化進入第三方市場策略》)。
但從長遠來看,高關稅不能從根本上阻止我國電動車的持續發展。儘管短期內有負面衝擊,長遠來看它會激發我國車企的創新能力和開拓精神,並會從歐洲外的市場找到新增長點,假以時日,在因歐盟高關稅而被打亂的國際市場得以重構後,中國會完成新的市場佈局,從而在新的經濟格局中找到其生產、研發和銷售的一體化方案。
說到底,電動車是私人乘用車的正確發展方向,符合全球綠色發展和應對氣候變遷的歷史發展趨勢。然而,歐盟透過大力阻斷中國電動車來保護自身缺乏競爭力的汽車市場,並且在近期內無法真正解決能源困境並因此放慢電動車研發(譬如德國堅持以發展生物質能來保留氣罐動力系統),從而在國際汽車領域的競爭中逐漸處於被動地位,這更加凸顯中國電動車的競爭優勢。
簡言之,歐盟徵稅會導致中國電動車在短期內遭遇一定挑戰,但長期來看並不會阻擋中國電動車的發展之路。不過在較大的程度上,實施高關稅措施可能會成為歐盟今後在競爭領域處理中歐經貿關係的模板,並使中歐政治互信受到進一步削弱,從而影響甚至改變中歐整體關係的發展歷程。
歐盟執意這麼做的原因,反映出歐盟在對華經貿關係的處理上日益遵從於它的競爭目標和地緣政治對抗目標,並因此反映出它執意實施高關稅的實質。
顯然,歐盟啟動對華電動車反補貼調查程序並可能最終實施高關稅,出於典型的貿易保護主義意願。儘管法國等國家以所謂的「中國違反世貿組織規則」為名支持歐盟的反補貼調查及徵稅措施,但實際上歐盟(和法國等)主張對華徵稅的舉措才真正有悖世貿組織原則。它的徵稅水準遠高於世貿組織建議,且其啟動調查的理由並不充分。至今,歐盟調查中有關對中國在電動車上的補貼的準確定義尚未得到充分揭露。即使世貿組織也不反對合理補貼,歐盟並未就其認定的所謂中國「補貼」進行合理與具體的解釋,只是單方面確認。這意味著,它對華徵收高關稅背後的所謂「不當補貼」的依據並不充分。
因此,基於其單邊主義而不是多邊主義所定義的“不當補貼”,及由此很可能將實施的“高關稅”,實質上是一種合法性不足的保護主義措施,並以不當方式乾擾國際經濟競爭,試圖遏止中國產品競爭優勢與產業發展優勢,是維持自身產業乃至產業優勢所採取的政治決定。
歐盟對中國電動車所採取的措施看似“匡扶正義”,恢復國際正當競爭,但實際上是對世貿組織規則的濫用,目的是保護低競爭優勢的歐洲本土車企,儘管這樣做的效果可能並不理想。梅德賽斯-賓士總裁康松林(Ola Källenius)在近日的柏林全球論壇上明確表示,歐盟的保護主義措施不會為德國車企帶來競爭優勢。
由於歐盟的決定出於政治目的,因此其對華電動車政策實際上是其對華地緣政治競爭甚至對抗的一部分。從發展趨勢來看,中歐之間的產品、部門甚至整個製造業間的競爭日益激烈和明顯,歐盟透過在電動車領域的行動正在某種程度上在競爭領域預演對華所有產品的處理模式,具有強烈示範效應。今後,歐盟只要對來自中國的競爭產品施加和對待中國電動車類似的措施就可以解決歐盟關切,這將使歐盟降低運作成本,並且可能會透過立法程序來減少這類調查的程序的複雜性。因此,歐盟未來可能會透過更便利化的規則對中國產品採取大量以反補貼、反傾銷或基於人權、環保、安全和標準差異為名的保護主義、歧視性措施。
更頻繁但更為便利的對華保護主義措施的實施,最終目的是維護歐盟的產品、技術和經濟優勢,維護其在全球價值鏈上的高階地位,並維護其在全球經濟體系中的主導地位,進而維護整個西方基於規則的自由主義國際秩序和西方在全球的核心地位。這就是中歐之間電動車之爭背後的實質,即使這不是歐盟最直接的目的,但其中隱含著這段因果關係。
怎麼辦?
第一,在歐盟尚未實施終裁方案前,中歐還有一個月時間進行諮詢。這次歐盟理事會的投票結果一定程度上成為歐盟與中方繼續協商中對華施壓的工具,但中國不應被這一結果所脅迫,而應轉化為歐盟內部繼續積極協調的因素。
顯然,中國不會承認所謂的投票結果,因為從程序上而言這是歐盟內部的事情,不是中歐關係的事情,中方只對歐盟委員會所做的決定做出實質反應。換言之,針對目前歐盟理事會的決定,中國只需做出適當立場表達等低強度反應即可,重點聚焦於一個月之內的繼續談判及談判可能破裂後的反應。
不過中歐之間的談判不應只聚焦在電動車,而應將整個競爭領域的規則作為談判的另一個重點。從理論上,歐盟對華指責的焦點在於中國對所謂「規則」的破壞,並遷怒於所謂世貿組織規則的失效。基於此,中方可以就中歐貿易間的規則重塑進行談判,尋求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競爭規則,這將為今後潛在的大量競爭領域的衝突的解決奠定基礎。
第二,如果歐盟在11月4日前完成終裁並開始徵收高關稅,則中方理應進行對等反制,以維護中國市場和企業利益,不能被歐方肆意打壓而不作出任何反應。儘管貿易戰並非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但短期內將促使歐盟有所顧忌,降低其繼續挑起潛在的、更大範圍貿易戰的意願。這就是「以戰止戰」的不可避免的途徑。
顯然,中方在短期內無法對歐方產品進行高度的精準反制,例如考慮到在理事會的投票中法國投下了贊成票而德國投下反對票,從而針對法國產品而不針對德國產品進行反制。而且即使能夠進行精準打擊,也可能無法一直這樣去做,因為即使投下反對票的國家可能是出於對中國反制的恐懼,而不是基於我國對它的友好立場,儘管也存在它們反對保護主義來處理競爭問題的意願。簡言之,對歐盟商品與產業的打擊需要動態調整和因勢利導,根據歐盟不同產業和各成員國市場的反應來進行適當的應對。
第三,對企業而言,則需採取多元化的手段進行因應。它包括:繼續向歐盟申訴並尋求可能的諒解;沒有最低限價的話,則透過降低出口價格來抵消高關稅帶來的價格優勢的喪失,繼續維持和擴大在歐市場份額;培育和擴展第三方市場的車輛消費能力;透過第三方市場規避歐盟關稅並繼續向歐盟出口整車;車企或零件公司直接在歐洲進行投資,以規避歐盟關稅並獲得更多先進管理經驗;透過與歐盟優質車企的聯合經營與合作,實施車輛的共同生產與銷售;以及有必要透過零件出口及在東歐等地進行車輛組裝,以最終實現我國車企的對歐出口等等。
我國眾多企業出海多年,但仍遭遇重重阻力。過去主要遭遇地區不穩定等風險考驗,如今直接面臨地緣政治競爭帶來的挑戰。今後,我國出海企業不僅要不斷提升自身產品質量,提高競爭優勢,還要高度注重在人權、環保和整個ESG領域的治理水平,共同推動我國企業成為全球跨國企業的領頭羊和標竿。只有做到這一點,無論歐方或其他國家採取何種保護主義措施,都不能對我國企業和市場造成任何實質傷害。因此,做好自己,走好自己的路,便是走向國際化、全球化的唯一正確的康莊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