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反壟斷迎來新帥美國科技巨頭該繼續提心吊膽嗎?
裡韋拉即將接任的職務被歐洲多家媒體形容為可能是歐委會「有史以來權力最大的職位」上個月,當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介紹她所提名的26位歐委會委員時,新任競爭專員、西班牙副首相裡韋拉(Teresa Ribera)是名單上的第一位。
身為歐委會即將負責「清潔、公正和競爭性過渡」的第一執行副主席,裡韋拉即將接任的職務被歐洲多家媒體形容為可能是歐委會「有史以來權力最大的職位」。除了反壟斷執法外,她還將掌管歐洲的綠色轉型,確保歐盟同時實現經濟的低碳化和工業化。
根據馮德萊恩的任務信,裡韋拉需要革新歐盟的競爭政策,確保其對歐洲公司的創新和競爭力起到支持作用,並使歐洲公司有在全球領先的能力。
此前十年,由即將離任的競爭專員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領導的歐洲反壟斷執法是強硬且嚴苛的。而在最近的訪談中,裡韋拉已透露出她不同的執法方向。 “(規則)可以從多個方面放寬,但始終是為了加強歐洲的能力,”裡韋拉稱,“我們將改革這些規則,以提升靈活性,並賦予產業一種戰略性的歐洲維度。”
富而德律師事務所中國反壟斷業務部主管杜寧(Ninette Dodoo)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根據馮德萊恩連任後的表態,歐洲企業在全球競爭中的競爭力有所下降,這意味著歐洲需要以全新的方式和方法推進競爭政策,“以支持歐洲公司在全球市場上擴大規模,並確保歐洲擁有一個公平的經營環境。”
歐委會的立場
此前裡韋拉職業生涯的大部分時間都專注於氣候變遷政策,擔任西班牙生態轉型大臣期間,裡韋拉監督了西班牙煤炭工業的關閉,並就到2035年逐步淘汰核電進行了談判。在智利最後一刻退出2019年聯合國氣候談判後,她主動要求馬德里主辦該屆大會,並在天然氣危機期間為西班牙和葡萄牙贏得了歐盟電力市場規則的豁免權。
在競爭政策領域,裡韋拉還算是個新手,但她已經有了十分明確的觀點。
「歐洲的競爭力問題不能靠三、四個國家的『冠軍企業』來解決。我們需要足夠的規模來在國際市場上競爭,但我們也需要內部市場的良好運作,建立一個各方相對平衡的商業生態系統,」她還抨擊了歐盟的併購規則,表示將縮短審查交易的時間。
裡韋拉的立場也呼應了馮德萊恩在任務信中對她的工作建議,而有些建議與過去十年維斯塔格治下的反壟斷議程立場相悖。
具體來說,馮德萊恩要求裡韋拉審查橫向併購規則;在維持公平競爭環境的同時,進一步簡化國家補貼政策;關注中小企業和中型企業面臨的挑戰,尤其是「殺手級收購」帶來的風險;加強和加速競爭規則的執行,重點關注最具扭曲性的補貼和行為,同時推動加速戰略領域(如人工智慧)補貼和交易的授權;與其他委員會成員合作,「大力」執行《外國補貼條例》(FSR);積極促進全球競爭機構之間的合作;應對數位市場的挑戰和動態,根據《數位市場法》進行「快速和有效的執法行動」。
此外,馮德萊恩特別提醒裡韋拉參考她委託前義大利總理德拉吉(Mario Draghi)所撰寫的《歐洲競爭力的未來》報告。這份報告的核心主題是簡化與革新競爭政策,以增強歐洲與全球競爭對手競爭的能力。
在德拉吉的報告中,他倡導透過對競爭和併購審查政策的重新調整,促進歐盟內部的成長和創新,並將地緣政治和供應鏈威脅納入考慮因素。報告強調了統一市場的對齊重要性,因此建議在電信和國防等戰略性行業放寬併購限制,以實現產業政策目標,創造在全球市場上能夠競爭的歐洲「冠軍企業」。
此外,德拉吉的報告還稱,現有的併購審查和反壟斷調查程序過於緩慢和複雜,尤其是在科技和能源等快速創新的行業。德拉吉建議加快這些領域的審查流程,以確保歐洲能夠快速應對市場變化。他還建議恢復「新競爭工具」(NCT),允許監管機構主動應對關鍵產業中的反競爭行為,以解決結構性競爭問題,例如默契壟斷和市場准入壁壘,特別是在網路效應強的市場中。
而與過去十年最不同的是,德拉吉在併購交易上建議引入「創新防禦」機制,即如果交易將促進創新,應基於此前提批准交易。他認為,創新可被視為一種效率,足以抵銷對競爭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而現任競爭專員維斯塔格對創新論點常持懷疑態度,因此嚴格審查並阻止了多起高調併購,如西門子和阿爾斯通的合併。
杜寧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當前歐洲關於競爭政策的討論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支持者希望幫助歐洲內部企業成長為產業冠軍;另一方面,也要確保競爭政策履行其主要職責,即保護競爭而非競爭者,從而創造公平的環境,推動企業創新。
與科技巨頭的交鋒
在獲得正式任命之前,裡韋拉還要接受歐洲議會的審查,包括回答書面問題和出席本月舉行的聽證會。如果通過,她將接手與大科技公司正面交鋒的難題。
維斯塔格在任時,對大型科技公司採取了一系列積極的反壟斷執法行動。例如,對谷歌處以三次總金額超過80億歐元的罰款;指責蘋果透過非法稅收優惠獲得不公平競爭優勢,歐洲最高法院最近裁決支持歐委會向蘋果公司徵收130億歐元稅款的命令;指控亞馬遜濫用其平台上賣家資料進行自營商品的競爭,導致不公平的市場環境;蘋果、谷歌和Meta也因未能遵守《數位市場法案》而遭到維斯塔格的嚴厲指責。
到了裡韋拉任期內,這項任務並不會變得輕鬆。根據英國史密夫斐爾律師事務所的報告,數位市場近年來一直是歐盟競爭法執法的重點,並在《數位市場法案》框架下受到新規管,裡韋拉的任務是應對這些市場(包括平台經濟和數據驅動的商業模式)的挑戰和動態,並確保歐委會根據該法案採取快速且有效的執法行動。
杜寧認為:「在最近歐盟領導層的帶領下,我們可以看到整個立法的趨勢正在變得更加強硬。無論是涉及航空業還是數位領域的併購,《外國補貼條例》和《數位市場法案》等法律都在推動歐盟的立法朝著更嚴格的方向發展。
北京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吳涵律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歐盟目前試圖從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保護中小企業利益,消費者權益保護、產品合規等多個維度來監管大型科技平台型企業。 「《數位市場法案》《數位服務法案》以及歐盟《人工智慧法案》的相繼出台也能印證上述角度。」他說。
吳涵認為:「簡單地看,歐盟是因為擔心科技平台型企業對平台和人工智慧等的利用方式,因為基於網路效應,其行為對於社會有更大的影響。從智慧化社會的結構來說,社會監管的層次將越來越多,例如物理社會與虛擬社會、實體貨幣與虛擬貨幣等,維度也將越來越豐富(例如科技倫理)。視為監管對象,監管機構也可能利用這些平台的技術和數據作為監管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