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新能源車開6年報廢引熱議:更新迭代快、耐用等都是問題
上週,有關汽車的以舊換新政策力度加強了,其中公告中顯示,個人報廢乘用車條件限定在國三及以下(2011年6月30日前)排放標準燃油車,和2018年4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車。換句話說,就是國家支持並鼓勵13年車齡的油車和6年車齡的新能源車主動報廢,去換新車領補貼。
隨後,「鼓勵新能源車開6年報廢」的話題引起了網友的討論,大家都在感嘆,這還敢買電車嗎?
其實關於電車報廢的建議,並不是這次刺激汽車消費政策提出來的。早在今年4月,商務部、財政部等7部門就明確了汽車以舊換新的政策細則,彼時關於電車建議報廢年限過低的問題,就已經引發過一次激烈的討論。
在大家看來,雖然電動車6年報廢並非強制性的政策,而且聽起來有點危言聳聽的感覺,但當前的新能源車,更新迭代快,耐久性存疑,逐步朝著電子產品化等系列實實在在的問題,確實成為困擾用戶擁抱新能源車的重要原因,並成為新能源產品進一步發展的阻礙。
有業內專家直言,2018年之前的新能源產品問題也較多,與當下最新的電池技術和新能源平台技術差距較大,特別是動力電池一旦出現問題,更換就非常麻煩。
此外,還有專家表示,新能源二手車貶值比較嚴重,20萬元以上的車,一年貶值一半是常有的事兒,作為二手車也賣不出什麼好價錢,甚至有可能售賣比較困難,所以報廢可能也是一個好的辦法。
所以面對這樣的話題,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