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報:如果Google壟斷被打破,對消費者和公司都有好處
據衛報報道,科技巨頭Google花費數十億美元讓其搜尋引擎成為我們螢幕上的預設搜尋引擎,但美國法官裁定此舉非法,也許現在我們將看到創新。本月初,華盛頓特區一家地區法院就一起震動科技業的反壟斷案件作出判決。阿米特·梅塔法官在一份長達286 頁的意見書中宣布了他的結論。
「在仔細考慮和權衡證人證詞和證據後,法院得出以下結論:Google是壟斷者,並且它一直以壟斷者的身份維護其壟斷地位。它違反了《謝爾曼法》第2 條。”
現在我知道,對於正常、適應良好的人來說,反壟斷案件是治療失眠的良藥,但請稍等片刻,因為這真的是一件大事。
除此之外,它還表明,一部古老的法律戰馬——1890 年的《謝爾曼反壟斷法》仍然具有威力。看到它成功地將一家霸道的科技公司製服,真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
畢竟,正是這部法令在1911 年瓦解了約翰洛克菲勒的標準石油公司以及美國菸草公司,並在1982 年瓦解了AT&T。 1998 年,它也被用來起訴微軟。
該法第二部分規定,任何人壟斷、試圖壟斷、或聯合或共謀壟斷各州之間或與外國的任何貿易或商業,均應被視為犯有輕罪。
美國司法部指控Google的罪名很簡單:它每年向搜尋引擎分銷公司支付數百億美元— — 尤其是蘋果、LG、摩托羅拉、三星、AT&T、T-Mobile、Mozilla、Opera、UCWeb 和Verizon — — 以確保它是消費者看到的唯一搜尋引擎。
為此,它向Apple Pay近180 億美元(140 億英鎊),以使Google成為其iPhone 和其他iDevices 的預設搜尋引擎。三星每年賺取80 億美元,以確保Google成為其手機的預設搜尋引擎。
甚至可憐的Mozilla(Firefox瀏覽器的創造者)每年也能獲得5 億美元— — 這很可能是它的大部分收入。換句話說,正如一位評論員所說,Google買下了所有的貨架空間。壟斷者賄賂合作夥伴以阻止競爭對手分銷的這種策略稱為維持壟斷。
而且它確實奏效了。科技業中沒有人低估預設設定的力量。這源自於一個令人遺憾的事實:大多數數位裝置使用者從不更改預設設定。如果你的智慧型手機/筆記型電腦/瀏覽器預設使用Google搜索,那麼你幾乎肯定會成為Google用戶。即使實際上有其他搜尋引擎可用,情況也是如此。
梅塔深諳這一點。他曾寫道:Google與競爭對手相比,擁有一個重大的、幾乎看不見的優勢:預設分佈。
Google在法庭上辯稱,大多數人使用Google這一事實恰恰證實了它是最好的搜尋引擎。在這種情況下,Google的反駁(顯而易見)是,該公司為什麼要向Apple Pay近200 億美元以確保他們這樣做?
政府訴訟的主要內容是,Google在搜尋市場佔有90% 以上的份額,這讓它擁有壓倒性的優勢,而Google正利用預設付費來維持這種主導地位。
因此,這是反競爭的,但方式很有趣。
「預設是極其寶貴的房地產。」梅塔寫道。 「由於許多用戶只是堅持使用預設搜索,Google每天都會透過這些接入點收到數十億次查詢。Google從這些搜索中獲得了大量的用戶資料。然後,它利用這些資訊來提高搜尋品質。Google非常重視這些數據,如果沒有用戶發起的更改,它會儲存用戶18 個月的搜尋歷史記錄和活動。
其他搜尋引擎的用戶資料則少得多,因此更難競爭。
法庭訴訟提出的一個問題是,既然Google在改進搜尋引擎方面有如此良性循環,為什麼它的品質似乎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下降?畢竟,許多有眼光的網路使用者不再使用它,而是更喜歡DuckDuckGo 等替代品。
顯而易見的答案是,如果你是一個沒有嚴重競爭對手的壟斷者,那麼你就不必創新,可以無情地榨取你的用戶,就像Google幾年來所做的那樣——以至於對於許多搜索,你必須瀏覽一螢幕廣告才能獲得「自然」搜尋結果。
另一個問題是,為什麼蘋果不為其設備開發自己的搜尋引擎?答案似乎是,它最初啟動了這樣一個耗資數十億美元的項目,但後來Google揮舞著所有的壟斷資金來了。
因此,蘋果引擎被擱置了,再也沒有出現過。如果梅塔的判斷——預設放置是非法的——經受住了不可避免的上訴,那麼也許有一天我們會有一個蘋果搜尋引擎,就像我們現在有Apple Maps作為Google地圖的可行替代品一樣。
在這種情況下,競爭對消費者和Google的靈魂都有好處,假設它有靈魂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