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陝西:9月1日起氫能源車高速公路免費通行
吉林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了關於對氫能車輛行駛吉林省高速公路實施優惠的通知,全力支持氫能車輛在該省大規模推廣使用。具體規則為:自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安裝ETC套裝設備的吉林省籍氫能車輛在高速公路收費站間點對點免費通行,高速公路通行費由省財政統一支付。
同時陝西省也宣布: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9月1日結束,對安裝使用ETC裝備的氫能車輛,在陝西省全額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費。
同時自今年9月1日起,對陝西省在高速公路上建設的日加氫能力500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按建設實際投資(不含土地成本)的30%對加氫站投資主體進行補貼,單站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已有省份已經發布了氫能車輛相關政策:
山東省自2024年3月1日起對行駛在省內高速公路且安裝ETC設備的氫能車輛暫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費,政策試行期2年,到期後依據執行情況適時調整。
今年5月,四川省發布徵求意見,擬在全省範圍內放寬氫燃料電池車輛市區通行限制,對安裝使用ETC裝備的氫能車輛,在四川省內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費。
內蒙古自治區首個氫能車輛通行費全額獎補政策已於6月1日正式實施,對在鄂爾多斯市境內行駛通過收費站的氫能車輛,次月審核後返還全部通行費。
同樣在今年6月,廣東省發布《廣東省廣湛氫能高速示範計畫實施方案》,為便利通行,將放寬水產品、生鮮肉類、蔬果燃料電池配送車輛進城時間及通行路段限制,給予限時免費停車政策,期限為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為期18個月。
此外,重慶市也發表了《重慶市2024 年支持氫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政策措施》,對2024年內銷售量達50輛及以上的氫燃料電池汽車全新車型,每款車型給予一次性新產品開發獎勵200萬元,單一企業年度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政策措施》還放開燃料電池車路權限制,提出中型廂式、中型封閉式及輕型氫燃料電池貨車,不受城市貨車限行限制,氫燃料電池汽車不受中心城區高峰時段橋隧錯峰通行規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