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斯達克決定出手整頓擬議新規從嚴執行「仙股」下市程序
根據週四(8月8日)發佈在官網上的文件,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已提議修改其有關低價股的規則,將對不合規的公司實施更快、更嚴格的退市流程。根據規則,納斯達克要求在其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收盤價保持在1美元以上。當一檔股票連續3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1美元時,納斯達克會認定該股為「低價股」(penny stock),不符合上市標準。
在港股中,如果一隻股票的股價低於1港元,被市場人士稱為“仙股”,其中的“仙”指的是“cents”;美股中將股價不到1美元的低價股叫做「penny stock」。
在目前的規則下,納斯達克會給予長達180個交易日的時間來補救,以重新達到合規。若在這180天內仍未漲至1美元以上,涉事公司有權利申請第二個180天的寬限期。
這意味著,低價股至少可以避免在一年多內被摘牌。在第二個180天寬限期結束時,如果股價仍低於1美元,公司還可以向納斯達克聽證小組提出上訴,這將暫停退市程序,直至舉行聽證會。
對此,納斯達克宣布了兩項擬議規則修改建議,可能會加快低價股的退市流程:
一、如果公司股價連續360個交易日低於1美元,即使還在向聽證小組申訴的階段,股票仍會被納斯達克暫停交易,轉入場外交易(OTC)市場。這意味著,360天的寬限期將成為具有硬性約束的限制。
二、如果一家公司透過合股(併股)提高了股價,但股價仍在一年內跌破1美元,那麼納斯達克將立即向這類公司發出退市通知。公司仍可進行申訴,並在180天內繼續掛牌交易。
納斯達克在文件中稱,這家交易所已經觀察到一些公司多次進行合股,「納斯達克認為,這種行為通常表明這些公司存在深層的財務問題或營運困境。為了保護投資者,這些公司不適合在納斯達克交易。
這兩項規則的修改也需要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批准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