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明尼蘇達州「飛行汽車交規」正式生效為技術應用提前鋪路
從當地時間週四開始,美國明尼蘇達州的「傑森法案」(Jetsons Law)正式生效,這也使得該州成為美國第二個正式對「可行駛飛機」(或「可飛行汽車」)上路條件設定正式法律的州。
需要說明的是,法案名字裡的“傑森”,源自於上世紀60年代的美國知名動畫《傑森一家》,在那個架空的科幻世界中,人們的交通工具都是空中飛車。這部動畫從1962年首播,到1987年仍在美國電視台放送。
(這部動畫在60年前就刻畫了「低空經濟」的繁榮景象,來源:漢納巴伯拉動畫)
言歸正傳,明尼蘇達州通過的這項法案,核心的意義在於為「飛行汽車上路」提供一整套政策法規上的指導,然後等待技術落地。
這項法規將「可上路航空器」(roadable aircraft)定義為任何可以從適當的機場起飛和降落的航空器,同時這個載具,在設計上也能作為機動車在公共道路上通行。
這項法律也簡化了飛行汽車的註冊手續,規定這類機動車不需要申請車牌,但必須確保擁有「機尾編號」 ——民航飛機在民航主管部門註冊的編號,這也是飛機常用的唯一標識符。當然,這句話也意味著飛行汽車生產商得拿到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的適航證。同時在機場起飛時,也需要遵守FAA的所有規定。
法律同時規定,除非有緊急狀況,飛行汽車不允許在高速公路上直接起飛(當然也不能降落)。在地面上行駛時,這類車輛將與其他汽車接受相同的監管,遵守相同的交通法規。
提前鋪路
很顯然,明尼蘇達州的這項法律,更大的意義是為了科技進度提前鋪路,眼下整個「低空經濟」產業仍大致處於「原型機」的狀態。
舉例而言,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去年6月向Alef Aeronautics公司的Armada Model A原型車發放特殊適航認證,僅能用於有限的目的——包括展覽、研究和開發。
(Armada Model A在底特律車展展示,資料來源:Alef Aeronautics公司)
目前這輛車的預售(預期)定價為29.9萬美元,預期在2025年底開始交付,這還要取決於監管批准的進度。依照流程,除了FAA正式批准適航外,這個「飛車」上市前還得達到美國國家公路及交通安全管理局的汽車安全標準。
去年12月,FAA又發給Doroni Aerospace的飛行汽車原型機Doroni H1發放同款特殊適航證。
(公司CEO搭乘Doroni H1,來源:Doroni Aerospace)
除了這些新創公司外,波音、霍尼韋爾、美國聯合航空也都在「飛行汽車」領域投入數百萬到千萬美元,進行初步的探索和收購。
相較於造飛機的公司,汽車業對「飛行汽車」的熱情並不算太高,除了投資人相對熟悉的小鵬汽車外,特斯拉、通用、福特、豐田等大公司目前更願意在自動駕駛技術展開數十億等級的押注,但對飛行車的關注卻少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