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牛經銷商被判不涉商標侵權天絲集團:將依法上訴
中國紅牛發布聲明稱,長沙中院(2021)湘01民初564號民事判決書7月29日已駁回泰國天絲起訴中國紅牛長沙經銷商華廈糖酒公司商標侵權的全部訴訟請求。對此,天絲集團今日發布聲明回應,表示長沙中院作出的(2021)湘01民初564號(下稱「本案」)一審判決尚未生效且不具有可執行性,天絲集團將依法上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同時,針對本案涉嫌程序違法及其它違法行為,天絲集團將基於掌握的線索依法向相關部門舉報和回饋。
天絲集團在聲明中還稱,該判決存在對最高院生效裁定認定事實描述進行誤導性加工篡改、選擇性忽視我方證據等嚴重違法情形,天絲集團將形成書面報告於近日依法向有關部門提交。
據了解,雙方從2016年開始紅牛系列商標糾紛,爭議的焦點在於合作期限是20年還是50年。
其實雙方在1995年簽署的50年《協議書》,明確約定中國紅牛享有50年內在中國生產銷售紅牛飲料的獨家經營權。
依據約定,泰國天絲無權在中國境內經營紅牛飲料,其既無權亦無必要性在中國境內使用紅牛商標。